我觉得这个要先看一下,这个房子是怎么买下来的?如果这座房子是你自己花全款买下来的,那么你就要考虑一下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只是因为你们的财产而跟你结婚。而如果这栋房子是贷款买下来的,结婚以后两个人要共同承担这份债务的话,那么,加上女朋友名字这件事情也是无可厚非的,同时,我也会尊重女朋友的意见因为折毕竟属于两个人共同的财产。
其实女朋友让你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要的就是一种安全感保障,如果你的房子是全款买的,即使加上她的名字,这个房子拥有权还是你自己的,如果是贷款买的,结婚后她愿意和你一起分担房款,应该加上她的名字。这样你们的心才能走在一起。共同经营属于你们自己的家。
这个问题就要从二个方面分析了,首先房子不是自己买的,是父母出钱买的,在这种情况下,女朋友提出这样的条件我会和她分手,有商量的余地最好。其次就是房子是自己买的,你真的喜欢这个女生的话,我可以加上她的名字,必进这是自己的付出和未来妻子共同生活的地方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确实是让人感到非常无奈,当然了,我会明确的告诉他,我们现在还没有结婚,而且这个房子是我的全资出资购买的,如果你想要写上你的名字,那么你就应该要跟我共同承担这个房子的这个出资,这样的话,我觉得才会好一点
如果要求加名字,那我会加,但是如果不加名字就不结婚的话,那我就不结了,我不喜欢别人要挟我,我更不喜欢别人用结婚来要挟我,大不了一拍两散各走各路,能够随便说出不结婚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值得挽留的,该散就散。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和她好好沟通,如果这个房子的钱她也出的话,那么写上她的名字,没什么毛病,如果她不出钱的话,还想写上名字,那我觉得我们的三观可能就会有点不合,那么到这个时候还是不要结婚比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