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时候,深爱前桌的男生,情窦初开,此生第一个善待我的男生,对他极度依赖,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他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甚至比家中整天只会把别人家的孩子挂在嘴边以及为各种鸡毛蒜皮的琐事和我有永远吵不完的架的父母还重要,那时我买了一个很大的笔记本,面积相当于A4纸那么大有3厘米厚,那个本子,和我高中三年的日记本一起躺在我娘家的一个带锁的抽屉里,随手翻了翻,“你对我真好,我想我真的喜欢上你。”“傻瓜,你只是太孤单了,需要有人关心你......”时隔多年,物是人非,我已嫁做人妇,他也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把本子合上,想了好久,还是决定把本子锁进抽屉,让它继续蒙尘,一如关于他的独家记忆。
我们谈不上分手,只是一场非典闹得,两地相隔,从此劳燕分飞,各奔东西。后来整理房子时,各种物件,触景生情的时候很多。保留了几件,其他的都丢弃了。仅存的这几件有条围巾,是当年她织给我的,没有完成,但是能带,每年都带着它过冬。一个是钥匙吊坠,是个木刻的字,我名字的一个。好用就一直没换过,那个小链条断过两次,都让我修好了。唯有一件她私人的东西,那就是个很便宜的发簪,地摊上精心挑选的,很好看,一直保存着舍不得扔,那是我们当年学电影里的开玩笑说,这就是定情信物,这是我买给她的,还没等她为我买呢,非典就来了,就两地分割了。快20年了,有音信,但再也没有见过。
去男朋友家,觉得很冷,男朋友丢了一件他瘦的时候穿的毛衣给我,我穿着无比合适,并且穿衣风格是disaster的他竟然还有一件挺好看的毛衣,这让我很惊讶,他说:前女友给我买的,你穿着挺好看,你穿吧。我说:肯定是女生买的,你才没这么好的审美。我还穿了好几次了。朋友说我心大,连男朋友的哥们儿都奇怪我怎么不生气。我一直觉得,能用就用,没用才扔啊。跟人分手了,既然都决定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应该也不会在意一两件与前任有关的东西吧?如果他真的睹物思人,我肯定能感觉到的,那也没有处下去的必要了。但是这一切都是没办法强求的呀,所以顺其自然。
很久没想起她,偶然间得到她要结婚的消息,我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中,突然想起我那行军囊里还有以前她给在部队的我写的信件,寄的照片。寄的各种跌打损伤的药还有德芙巧克力。现在的我看着当年的旧物,显得跟货架上的新品一样,于是深夜一人独自驾车到我们曾留下回忆的地方准备烧掉,看着信件照片药品巧克力堆在一起,如同当年那木呐又青涩的我们一样,十七岁的我吻过她的脸就天真的以为就能单纯的到永远一样,看着火苗窜上渐渐成了火堆,就像多年前的我们一样。
他以前戴一条银链子,好多人问他为什么一大老爷们带着这个,包括他导师(也是我导师),理由我忘记了,后来,他把这个银链送给我,我一直当作重要信物从不离身,甚至洗澡的时候,但每次洗澡也纠结,热水会不会加快银的氧化,再后来,被分手了,我一怒之下,把银链子溶于硝酸,配了一大杯硝酸银溶液,多亏了这杯硝酸银溶液,助我完成课题的重要一环。
我和前女友认识三年有余,当初拼搏于事业,而忽略了爱情,我们聚少离多,交流甚少,最终她选择离开,而我又没有执意挽留,我送给她的礼物不知道她会不会珍藏,她留给我的两样东西,我还保存在家里,有时真是睹物思人啊,我并不想扔掉,给自己留下个念想,倒是没有想太多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