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选择和喜欢上的那个人失联一段时间,以此来确定一下自己是因为一时的新鲜感,还是真的喜欢上了他。
如果真的喜欢上了他,那就衡量一下对两个人的感情,不管最终选择谁都一定会跟另一个断干净,绝不脚踩两条船。
我会先确定自己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其他人,如果是的话,我会选择和现任和平分手。
因为我不会和一个不爱的人继续在一起,这样对现任是不公平的。不爱了,就要说出来,这样才能减少对彼此的伤害。
分手。
恋爱本来就是两个相爱的人选择在一起,公开的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喜欢上了别人就说明你现在的另一半并不是一个最完美的状态。
处于公平的角度你们应该分手,彼此都会遇到那个真正适合你的人。
世间哪有什么更喜欢,还不是喜新厌旧在捣鬼,若是我不喜欢现任,当初是怎么在一起的呢?无非是在一起久了,了解的更加深刻,所以会觉得新出现的人才是更喜欢的。过去几天就没这种疑问了。
那就和现在的女朋友分手,光明正大的和新欢在一起。毕竟我们只是谈恋爱,并没有结婚,我有权选择自己的恋爱对象。这样对现女友也很公平,总比背着她偷腥强。
本来跟我女朋友也不是多恩爱。正愁没什么理由跟她分后呢。机会终于来了,我就直接告诉她“我喜欢上别人了,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