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谈了N次恋爱才结婚的奶爸来说,我觉得我无数次在在恋爱期间觉得我更喜欢另一个的女孩。甚至现在结婚了,有孩子了,也会偶尔其他女孩子有好感,觉得可能我喜欢她,但绝大部分就是男人的冲动罢了。我明白这种感受,但是,这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的雄性荷尔蒙和新鲜感影响了自己。
喜欢不值几个钱,真的,现在遇见更喜欢的,以后和更喜欢的结婚了,会不会遇到更更喜欢的,然后开始无限循环。感情这种事情,在长久相处,激情消磨的差不多以后,能维持两个人还在一起的,除了相处方式和习惯以外,还有责任。我建议还是不要去祸害女孩子了。
个人观点,这是天生的,就像基因或童年经历这种,不好具体说清楚,总之大概是对爱没感觉的人就是心理医生专业的治疗也不能让他有感觉。所以想让浪子回头的就死心吧,另外浪子如果不破坏别人家庭别违法乱纪伤天害理,把妹自由随自己高兴对吧。
虽然被分手很痛苦,但被嫌弃更痛苦。 人一旦有了遗憾,不管是因为你觉得对方丑,穷,或者是笨,这个遗憾就会一直存在,自己会把这一份怨气撒在自己的另一半身上,与其这样慢性伤害,真不如快刀斩乱麻给个痛快。
你可以跟你的女友分手,然后在去追求这个更爱的。但是有一天你发现这个更爱的不是你真正爱的,又碰到了一个最爱的你还会真么办呢?小伙子要有本心,爱情要专一,不要碰到好的就去爱。这样下去对你很不好。
我们是凡人没错,喜新厌旧是我们骨子里的东西,但骨子里不代表真理,这不过是人性的短板,如果真的释放天性,那么其实可以不用结婚了,也别宣誓了,反正大家都见一个爱一个这就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