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一开始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朋友,或者说朋友都算不上。但是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换了好几批,他却一直在。我看他给我推荐的电影,追他喜欢的剧,听他爱听的歌。时间久了,他喜欢的东西我也不会觉得太差。我们经常聊天,从新闻到他的姑娘到我看到的段子,时间久了,对一件事的看法不会差的太多,他的一切我都关心,为他做什么我都愿意不遗余力。即使这样,他从没意识到自己的特别,我也没意识到。因为我从没想过要和他在一起,从来都没有。
人生没有多少五年八年让你去喜欢一个人,可能一辈子就这么一次会拿这么长时间爱一个人。太过喜欢而不敢在一起,因为一旦开口就是承诺,我不确定现在不够优秀的自己,不能陪伴着你的自己是否能保护好你。我害怕有一天,我们因为那些不可控的事情变了彼此的心,互相伤害。所有的不敢爱不敢恨不敢怒不好懦不敢肆意妄为不敢在一起,都是因为我爱你。
我特别喜欢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一句话,“我所认为最深沉的爱,是分开以后,我将自己活了你的样子。”我在潜移默化的按他的性格做事,他的穿衣风格很好,我也学了一点,他的稳重,他的大隐隐于市,我希望我可以平静自己,因为太过喜欢,所以现在还不想与其在一起,而要等待最好的时机。
与她认识已经很多年了,在不知不觉中就喜欢上了。但一直没表白过,但心意她是明白的。我知道爱情要我主动才行,但是我怕我一表白连现在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珍贵友谊都会失去啊。和所有的暗恋故事一样,在心中演练了无数遍表白,可始终没能迈出这最关键的一步。
体验就是,我无比后悔我没有孤注一掷,鼓足勇气对她说出那些我对着镜子练习了一万次的话。如果给我次重来的机会,我宁可上去演个路人甲,看着王子从我背上踩过去迎娶公主,也绝不坐在观众席违心的鼓掌。当然,暗恋一点错都没有。只是勇敢更应该被歌颂。
当你患得患失地谈了一场很认真很认真的暧昧,你就会发现,喜欢真的不一定就要在一起。我一直告诉自己不回头,但面对他,不知拧巴了多久。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没有结果,但就是喜欢啊,喜欢。是啊,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我,就像你也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