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爱当电灯泡的~
我是异地恋,平常也不加班,空余时间我很无聊,很孤单,所以我很开心可以去当灯泡,这样的话就有人和我一起说话一起玩,乐在其中~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闺蜜差不多每次有趣约惠我都要去当电灯泡,我觉得已经习惯吃狗粮了,而且我脸皮也够厚,我就喜欢这样蹭吃蹭喝。
感受很好啊,自己可以免费吃很多好吃的,他们玩他们的,我玩我的,互相不影响,我不觉得难为情,因为我脸皮厚。
你有没有养过狗狗,天天和女朋友一起出去遛狗,那只狗狗是不是还很兴奋?就是被遛着的那只狗狗一样的感受!
心里想的挺不是滋味的,我也不愿意去当电灯泡。我那个好朋友,非要我陪她一起去,她说她一个人害怕。
高中的时候,我当了我好朋友的电灯泡。结果害他们差点没有在一起。现在想想,心里我特别的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