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买了,用不到的也买了,能支持的尽量支持,失了智。就是有的时候品牌对粉丝挺不在意,让人生气,我的确是心甘情愿被你割韭菜的粉丝,但我同时也是消费者呀。我爱豆的代言大使挚友体验官(这些title王子异竟然都有)我都买了,但是我不喜欢的人代言的东西我大概是不会买的。
买过一些同款,我能穿的衣服和饰品,我真的是很理性的人了……是本身我自己也觉得好看又是同款才买的,一直都不会后悔花这个钱。然后我是完全不会因为喜欢的爱豆代言了什么品牌而去买那个品牌的东西,尤其是护肤品。
有很多啊,现在都后悔死了,比如明星的一些的贴报,卡片,水杯,这些都用不上,那时候就是脑子一热,发现只能看不能用,后来还被发现了,老妈还臭骂了一顿,说我乱花钱。
爱豆代言的都挺实用,所以没有过什么烦恼,娇兰啊碧浪啊都算生活必需品,想了想大概也就是为了几张签名照,买了两箱桂格燕麦乳,家里人都不爱喝,最后丢掉了…
刚需同类产品优先代言推广,吃的喝的自己用不上的话看title会买给亲友。代言的衣服好看就买,作品掏钱最痛快,杂志好看就买,演唱会离得近回去看,不会奔长途。
闺蜜为了看她偶像买了八箱方便面,没错,八箱送入场券……后果就是家里放不下送人了……不得不说,偶像的力量真的很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