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你的年龄,我还不懂什么叫习惯,什么叫喜欢。我和你走过三年上学放学时阳光下喧闹的街道,我总是笑笑闹闹吵吵跳跳,你总是温温柔柔安安静静。我喜欢你安静聆听时恬静的侧脸,喜欢你低头沉思时微湿的刘海,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安静的模样,一如我梦中那个从不曾开口,但是却婉约若百合的女子。
你不算白,个头不算高,微微的婴儿肥和浅浅的小梨涡。我初次见到的你,人群中不是最吸引我目光的那一个,但是我已经忘了是什么缘由,我认识你,就这样和你越走越近,就这样不能没了你。
你不像香水,有各种诱惑人心的能力,而是像氧气一样,不过也算不上最纯的那一种,偶尔你也会对我发发小脾气,偶尔也有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偶尔也会回应我无厘头的各种奇思怪想,这样的你,最让我欢喜。在那段日子里,如果没有了你,就等于是丢失了我的大半个回忆。亲爱的你,是我不能没有的氧气。
你不像彩虹,有七种靓丽的颜色绚烂夺目。每次和你一起走在归家的路上,耳朵里都是路边小贩喧闹的叫卖声,入目所及都是行色匆匆的人们,只是幸好,我身边还有你。身上的温软的日光,就像你给我最深最深的感念。你一定不知道,我曾多少次在暗地里偷偷地看你的背影,我有多留念你如阳一般温暖的气息。
妹子,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不曾亲口告诉你。
你能来一下不,到我的世界里来,这里有五光十色的春天,有老树凉茶的夏天,有闲适安稳的秋天,有寂静冷清的冬天,还有凌晨两点的璀璨星空,有清晨七点的初生朝阳,有正午时分的温暖草场,有傍晚卯时的旖旎霞光,也有从零开始的陪伴和以余生结尾的晚安。
一直认为,哪个是路人甲,哪个是某先生,第一眼便能认出来。我不相信或者也许是不希望日久生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倘若会共度一生,在相识的第一眼难道不应该认出对方吗,看吧,我就是这样一个有点偏执的姑娘。相信爱,追求美,享受当下追逐美好静待未知。
从我第一次见到她,从认识她的那一刻,从跟她说的第一句话(在基友们奇怪的助攻下去要电话号码),从她向我走来眉眼弯弯的笑和阳光下软绵绵的头发,就这么写了出来,告诉她,我喜欢她。其实我写的最好的情书在我的腰上,“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某先生,也许我太敏感,没有安全感,又或许还未感受到我想要的东西,所以不确定是不是你,也或许我们在这一点上也是一样的,所以才不会因为彼此某些方面的不作为而生气,或许是还没有到有资格去计较的时候。可是,我喜欢你。
某某同学,我想象过你的样子,很多种我们相处的方式,也希望我长得恰好是你喜欢的样子,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那种刚刚好,希望你如我一样相信,希望我们的心是感受到温暖又不被伤到的距离,或者是即使感觉到了伤痛也会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