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是一件特别扎心的事,因为我自己就深有体会。我20的时候喜欢一个比我大8岁的男人,他对我超级好,可以说他是在这个世界真的是除了我爸之外对我最好的一个男人了。所以我很喜欢他,但是我们一直都是以朋友兄妹的身份在一起相处的,因为他说我跟你是没有可能在一起的,他说你做我妹妹吧,做我妹妹我也会照顾你的。但是我是一个很执着的人,我觉得既然明明他也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就因为这个,我们经常吵架,后面就慢慢没怎么联系了。我想说他是我初恋,我真的很喜欢他。
有过,但还是保存了距离,觉得不是情侣还是要保存距离,对双方都要有责任吧,没感觉何必保存暧昧,好玩吗?不是,只希望有人陪伴自己,而自己不用心就是不负责,距离感还是要有的,不然会后悔的。
都说暧昧期是恋爱中最幸福的时期,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下,你们站在独特的立场上可以相互关心,但是又不需要对对方有任何承诺。他对你不负责也是应该的,毕竟你们不是男女朋友,不在一起也就是暧昧的结果之一。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何时该前进,何时该放弃,连拥抱都没有勇气,只能陪你到这里。这是杨丞琳的暧昧,我曾听过无数次,现在想起,依然觉得心酸。我曾有过相似的经历,最后也没能在一起。暧昧,类似爱情,友情之上恋人未满,这种关系,这种感觉很微妙。它应该也算爱情,只是爱的不轰轰烈烈,爱的比较文静比较模糊而已。
因为认识大久了,怕失去原来的感情,所以情愿保持当前的关系也不愿再进一步,这种最可惜了,没緣份注定一生错过彼此。
人生就是这样,转过身就错过了,其实想想那也是青春的美好,有感情,不说破,保持若即若离的朦胧,挺美好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