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夹杂是一门技术活。别以为随便插个英文就牛,真正有中英夹杂的人英文本身也不会差到哪去,总会在最自然的位置出现英文。例如粤语的:听晚个ball(舞会)我唔得闲,你地玩得开心d啦!但系你mind(介意)唔mind我个friend同埋你地一齐去啊?国语的:明天mall里大减价,要不我们去shopping吧?如果是装的话,很容易出笑话:我明天有个很important的会议没空回home吃饭。这样说就尴尬了。所以,夹杂出现英文的位置一般也是属于说的人多了基本已经约定俗成,而基本上粤语会比较容易出现。
自己英语水平还是二把刀的时候,觉得这样说得顺口,而且也挺洋气的,管得着嘛;后来比较熟练掌握英语了以后,觉得自己再这么说话挺难为情的。一方面说明语言能力不过关,不能很自然地用中文表述出来,只能照搬英文词汇,在语言上失于融会贯通。我很敬仰的林语堂大师,就能把西文中含义很难捉摸的"humor"翻译成“幽默”,能将中文中营造意境的描述用英语取其精髓写成《京华烟云》,对这样的神来之笔,我表示望尘莫及。
英国人特别喜欢说sorry和excuse me,刚回国有一次我买完东西低头在整理,差点碰到两个高中女生,当时心思还在整理东西上面,条件反射抬头笑笑说了句excuse me。然后,两个女生看着我,肆无忌惮地大笑!我走了以后,她们在我身后,毫不降低音量地嘲讽“还excuse me”从那以后我跟非好朋友以外的人聊天,半个英文都不会带。
那要看情况,像sorry ,excuse me,thank you,I know,OK这种很顺口就说出来了。举个例子:
我明天有个很重要的会议。
说 Tomorrow I有一个很important的会议 的是那种装作自己很会英语的人才会说的话。
但如果说 明天我有一个important meeting 基本就是习惯地脱口而出的。
刚刚看过的电影《降临》,其原著小说中提到了一条费尔马的最少时间律——有用英语进行思考的习惯、或者常用英语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人在说话中夹带英文词的道理是一样的: 用最省劲儿的方式把想说的话说出来。不然的话,脑袋里蹦出的是英文词,嘴里还要翻译成中文,就慢了。
夹杂中英文有两种:第一种是替代夹杂,也就是单词或者短语;第二种夹杂少见,概念夹杂,也称自我翻译,中文完整,英文也完整。中国人学不好英文就是不会概念夹杂。中英夹杂的人比较务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