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自的从家乡出来,来到距离家乡1500公里的北京,在这个大都市里生活,城市的夜空看不到星星的亮,只有来去的车灯乱晃,人来人往。稍微一不努力就吃不上饭。稍有懒性就要落后,看不透的人心,撒不完的慌言,处处充满了现实的味道。当刚开始来到这座城市的新奇,好奇,兴奋,这些情绪渐渐消失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孤独,无尽的孤独。只能一个人坐在路边的草地上,一瓶啤酒,二根香肠。更有内心的迷茫。这可是那个豪情壮志的少年郎,这可是那个定要衣锦还乡,说要让父母风光的少年郎……
自己一个人在为了自己所谓的前程,背井离乡的跑大城市生活。觉得不知道怎么去打理自己的生活,身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一个人要怎么去坚强呢,租房、搬家、平时开销、以及工作,白天工作一天,晚上回家还要自己做饭,吃完饭都快九点了,但是还要准备别的证书考试,但是,有些话不知道跟谁说,没有人的陪伴,就会变得消极、行动迟缓,到周末的时候更不知道要去哪里,只能用工作来填充自己,走到了了现在,不知道未来在哪里,稍微有些不确定的因素出现,内心就会变得不安稳,一点没有安全感。
刚来伦敦的时候生活总是过得很充实,好像把自己照顾的很好,有时候会洋洋得意我好像是个适应力很强的人,也不怎么想家。可是有一次好几个due逼近压力挺大跑到附近的中餐馆想改善一下伙食吃一顿好的,点了一碗羊肉烩面边吃边跟爸妈视频。南方人没吃过烩面,惊喜的发现里面竟然有切成片的当归,夹起来给爸妈看,我爸说"当归当归,吃到当归就是应该回家了。"当时一个人吃着面眼泪一下就下来了,十八岁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什么是乡愁。这个乡愁就是背井离乡的代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