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人而言,前任里总有一位很懂你,知道你的习惯、你的语言、你的每个动作、喜欢的吃的喝的玩的,只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然后互相折磨最后分开,再怎么刻骨铭心最后还是要各自生活,只是偶尔在同一个场景会突然想起,然后一笑而过,那人我曾经爱过。
那时候19岁,刚分手的那段时间天天难受到极致,不敢回家怕父母看出什么,在家不敢哭,只能偷偷躲自己房间掉眼泪,用小刀在自己胳膊上刻下他的名字。每天都想找借口不回家找朋友喝酒去,直到遇见现任。月份去民政局登记在上楼的一瞬间忽然看见他也去登记,心跳到不行,在二楼我们离的很近我不敢看他,最后他也看到我了,这是我们分手后的偶遇,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次的遇见。不过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后悔。
虽然和前任分开好几个年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很爱她的,每次回到故乡的小镇上和她偶遇,看着她那一副因为生计而日渐憔悴的容颜,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感觉她很可怜,如果当初心别那么狠,跟着我过的话无论如何都比现在强。但是理智提醒我,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既然与她已经缘尽了就不要往事重提了。何况现在大家都已经重新建立了家庭,她只能为她的家人讨生活过日子,我也只能为我现在的家庭和现任妻子负责,前任身份诚如过客,你我就好自为之吧。
我不会做假想的事情 我不想谈前任 曾经是真的喜欢过 现在是真的陌生人 既然是陌生人 你觉得会有什么反应
装作不认识,转身走掉。毕竟相爱过的两个人,成为前任后,最好的状态就是老死不相往来。双方都已经有了另一半,两个人有交集,那么身边的另一半会怎么想。
刚分手时一直期望着再次遇见,然后可以大方的微笑,说句回来了呀,可是期望永远只是期望,当知道他秀恩爱了时,当听说他结婚了时,当听说他要带老婆回来探亲时,相见不如不见,再见也感觉是个陌生人了,不会红着脸,也不会红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