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政治无比正确的两个字,总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既然有可能“侵”,为什么不提前主动联系原作者或者所有人?非要“侵”了之后再“删”?为什么不尽量避免?如果说无法联系或无法确定又为什么非要用?不明白。
网络上的资源不能一概而论,侵删表示希望作者同意不同意则删除。如果转载者有商业利益是真正的侵权但是(转载者)如果没有任何利益并且没有对作者不利并不需要太注重。
其实无论是“图侵删”、“转侵删”还是“图转侵删”,其中心意思都是“偷你东西怎么了,大不了还你不就得了嘛!”一颗强行喂服原作者的事前避孕药。
这两个字非常敷衍,甚至都懒得打“若有侵权我会立即删除”,虽然也是侵权不负责任的一种理由吧,就这种态度只打“侵权”俩字,蔑视版权。
这就是随意拿别人的东西用的,等别人发现告知才会自行删除,感觉就像小人的做法,自己的行为伤害到了别人才不做了。
这就是自己给自己留的后门,就像作者说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互联网,如果侵犯了你的版权,请通知作者,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