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能让双方在基本问题上有最基本的保障,可是更重要的是,小两口在进入婚姻之际,双方应该都要用心共同经营婚姻生活,这样的心态应该比婚前协议更为重要。
婚前协议在西方很普遍啊,因为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只是中西方观念不同罢了,中国人比较在意这一点。
我觉得婚前协议好,俩人浓情蜜意时就互相协议好,总比等到俩人感情不在时,却为了金钱、权益等问题反目成仇,甚至纠缠不清要来的好。
用平常心看待,但是还是要靠自己。如果双方商量好了女方结婚后做家庭主妇的话,建议多份补偿合同。不过目前中国大陆做婚前协议的少。
很多人签订婚前协议,为的只是不让自己的权益在失败的婚姻当中受损太多,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不懂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不赞成。
如果两个人都理解,很有好处,如果有一方不理解,就不适合签署,只会让双方生嫌隙,从而给之后的婚姻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