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再见前任的结尾,男主(孟云)和女主(林佳)分别用曾经互相承诺过的,近乎自虐自残的方式来祭奠他们逝去的爱情,男生穿上至尊宝的衣服,在繁华的大街上大喊林佳我爱你,最后被警察带走;女主狂吃自己过敏的芒果,最终被送入医院。
很多人表示非常不理解,既然那么舍不得,为什么不到对方面前去告诉他,去跟他复合呢?明知道自己的祭奠仪式对方看不到也听不到,为什么还要如此自虐呢?
其实,他们这样做完全是因为他们的爱情真的死了。在过去两个人对未来非常有信心的时候,孟云和林佳互相开玩笑约定,孟云说,如果我不要你了,我就穿上至尊宝的衣服,在最繁华的大街上大喊林佳我爱你。林佳说,如果我不要你了,我就狂吃芒果让自己过敏而死。那个时候,他们觉得他们会相伴一生不会走散。
但是最终他们还是走散了。孟云作为一个创业者,事业走到了黄金发展期。而陪着孟云奋斗的林佳,已经走到了青春的末尾。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压力,林佳越来越渴望孟云回归家庭,两个人结婚生子,过上安稳的生活。
但创业的孟云显然是不可能舍弃发展正好的事业,和林佳一起过家庭生活。孟云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于他们而言还在未来,但林佳眼前就已经想要安定下来了。
林佳一次一次的强调,她希望孟云多陪陪她,本质上是因为林佳已经对两个人的未来失去了信心和安全感。孟云随着事业的飞升越来越富有实力和魅力,而林佳自己却觉得青春苦短,最好的年华即将过完。
最后,孟云不可能舍弃事业,陪林佳一起过小日子,而林佳也没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继续等待。是的,他们不要对方了。那个分手仪式是他们自己对自己的交代,他们知道自己不仅爱过,而且现在还爱,但是他们决定不在一起了。
因为,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形式隆重。所以,如今分手了,也要好好告个别!
嗯,前任3里,印象最深的就是林佳问孟云:
“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怎么办?”
孟云说,
“那我就办成至尊宝的样子,在最繁华的街头,说一万遍我爱你。”
孟云又问,
“那如果你不爱我了怎么办?”
林佳说,
“那我就狂吃芒果,过敏而死。”
其实,最后的最后,他们的确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用双方约定好的方式,向彼此告别。那一幕,真的真的特别揪心。
但是,我想,这个告别是必须的。嗯,你看,我们还是深爱着彼此,但却再也不能在一起了!所以,我用我们的方式去告别,去放手。从此,我的生活里真的就不会再有你了!
我想,大概这里的告别,与其说是和对方告别,不如说是和当年那个深深爱过的自己告别吧。
嗯,对不起,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爱你的时候,我足够大胆,如今,分手了,我也愿意和你有一场告别仪式,给我们的感情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是是非非,对对错错,都不必追究了,从此,我们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分手的仪式,有人会说太老土太墨迹。分手就分手呗,还要有什么所谓的仪式,做给谁看啊,想复合就直说呗,看着就难受。前任三的热映,大家好像都想起了跟前任是如何错过的情景。所谓的仪式其实不是做作,而是真正的刻骨铭心,难以忘怀。
分手其实在我们的感情中是一个很敏感的词汇,在我们热恋的时候,谁都不会想着这个词。但是当我们觉得对方不爱自己了,或者说这段感情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味道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天天把这个词放在嘴边。
分手的仪式有很多,有人可能是这种情况。一方提出分手之后,另一方马上答应或者是一种默认的状态,然后就转头各奔东西,你可以说这个根本不算是分手的仪式,只是一种方式而已。但是我要说,这也是一种仪式,只是太短暂,没人把它当回事而已。
分手为什么要有仪式,其实就是因为太在乎对方,这种分手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对自己心仪的暗示,也是一种救赎。
因为前身的两对情侣其实在分手的时候,对方只不过是因为生气才会离开,其实两方还深爱着对方的,所以他们举办这样的形式也是为了纪念自己还存在的爱情,而且郑恺的那对情侣的形式感在于女方想追求男方,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就想用这样的形式来挽回自己的男朋友。
而韩庚饰演的那一对情侣分手以后,是因为两个人都比较爱面子,所以在开始的时候都没有办法去挽留对方。但是在后来两个人意识到自己还深爱着对方的时候,已经没有办法拿回来,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有了新的人了。所以他们为了结束这一段自己曾经刻骨的爱情,也是因为他们两个在一起的时候就有过这样的承诺,所以走了一个这样的形式。
而且它们的形式感也是为了完成自己曾经的一个承诺,这个形式举办了以后,也在告诉自己可以开启新的恋情,不必要再纠结于以前的过往。
我认为毕竟曾经爱过。要是分手也该给对方一个交代。不要那么草率。所以分手的时候也要有仪式感。就当是对这段感情的纪念。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虽然不能相爱。毕竟曾经有一段快乐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