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那天他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只是刚好,阳光不偏不倚打在了他的身上,只是刚好,他突然看向了我,刚好是我喜欢的样子,干净温暖。他情商高,每次和他在一起都不会特别累,也为我着想,会做事情不会出什么岔子,什么事都能办的妥妥的。
他的爱好是写小说,经常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他笔下的那个人物都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喜欢跟这样的他相处,喜欢一个男孩子可以有自己专注的事情,现在我已经分不清是更喜欢他,还是他笔下的他们,这样的特别的男孩子,当然要爱了。
我跟我男朋友是在一个饭局上认识的,他只是出于礼貌性地帮我舀了一碗汤,礼貌性的告诉我可能汤有点烫叫我小心,这也是他的特质吧,感觉给人一眼家教就很好的感觉,所以就爱上了他。
勤快,因为我个人比较懒,所以我特容易被勤快的人吸引。还有就是善良,因为善良对于人的本性来说,是一种选择,而不是特质,只要他善良,其他的性格也不会坏
我跟我男朋友是在我跟前任刚散的时候认识的,当时他也跟他女朋友分手了,他对我各种讲道理安慰我,我觉得他特别成熟稳重,所以慢慢爱上了他。
帅气的脸蛋啊,刚认识他的时候天天都围着他转,是全校的男神,不管是说话声音还是身材,一下子就爱上他了,对他死心塌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