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对无能为力的事情都归咎于缘分,是缘分已尽吧,不然曾经如此深爱的人怎么就能形同陌路呢。人生啊,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旅途中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伴你走完,当有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因为人各有命,不属于你的注定不能陪你一路同行。我记得萧伯纳说过人生中的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你失去了你最爱的东西。得到又失去的痛又怎会甘心呢?但念念不忘,未必有回响,有些事情就算拼尽全力,也无可奈何。有些人,有些地方,一旦说再见,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不是不想,是就算回头也看不见那个在原地的人,我们都走的太远了。
也许爱情就是“惟其不可触摸与欠缺,方可成就起璀璨与神圣”,因为他的残缺才有了他的美丽和幻想,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更痛苦。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终日相见也无法会意,凡事不必太在意,更不需要去强求,就让一切随缘吧!相爱无非是要快乐,两个人不能快乐,不如一个人快乐。两个人痛苦不如成全一个人快乐,爱是一种感受,即使痛苦也会觉得幸福。爱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是一种经历,即使破碎也会觉得美丽。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许是因为太爱,也许是因为不够爱。太爱容易患得患失,胡乱猜疑,最后两个人都不堪重负,不如分开,各自安好。不够爱,会权衡利弊,结果果断离开,始乱终弃。还有一种是命中注定,有缘无分,分分合合,最后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
我觉得做路人应该是对彼此的尊重吧,毕竟在一起过,继续做朋友难免不太合适,以后还是要结婚生子的,很少有人能大度到自己的男女朋友还和前任是朋友并保持联系,为了避嫌,我觉得也应该是要做路人的。
因为两个人之间相爱了,可是后来又分开了,就不能做朋友,因为会让对方想起来不开心的事,但是又不可能做敌人,毕竟大家相爱一场,不想伤害,那什么都不能做,唯一的就只能做熟悉的陌生人。
我觉得也就是受到了环境条件影响,观念发生变化,双方意见难予统一,再也无法沟通,走向分离,忘记了曾经的爱,一方或双方小见无大肚,各持己见,故视同路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