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我二十岁以前,觉得异地恋会死的很惨。 等到我二十岁之后,我开始相信,一段能再让我愿意沉迷一次的感情远远战胜于我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开始一个新的生活的恐惧。
不应该,短暂的激情还是不要尝试比较好,他如果是理智负责任的好男人就不会在快异地的时候抑制不住自己的寂寞,大家都是性情中人,如果出现一方厌倦一方不愿放手的情况,惨烈程度可以想见。 相信我,没有充足的性格了解和感情基础的情况下,一旦关系变坏,热恋时的幸福感想起来都是恶心。
应该,被足够的感情经历磨练出一双慧眼,一眼洞穿任何男子话语中的伪意和不真诚。貌似你没有。 也许你有,所以你才对这段可能的感情作出“短暂的美好”这般评价。 于是,你成了爱欲的俘虏,而不是感情的圣王。 也许我们都做不了圣王,但请不要做俘虏。
不应该。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在这“短暂的时光里留下美好的回忆”一定是要确立一种契约性的“男女关系”。我是不是可以臆断,你们都把“男女关系”当做发生两性关系的遮羞布,理所当然的认为只要确认了“男女关系”就可以发生一切男女朋友之间应当并可以发生的任何事情,且可以坦然处之,毫无道德负罪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