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渐趋寒冷了。大风从黑暗里突然吹过来,一瞬间像是卷走了所有的温度。
冰川世纪般的寒冷。
树叶已铺满地,只剩下几片枯叶还苟延残喘的吊在树枝上,等待着宣告死刑。与之截然相反的,却是后院的那大片绿油油的草地,仿佛四季常绿般,居然还顶出一个个的蘑菇,如同粉墨登场的跳梁小丑,让人误以为春天就要来了。
走过熟悉的林荫大道,正值中午。冬日的正午,感觉如同是夏日的黄昏一样,模糊而又悲伤的美好着。
呵气成霜。
突然意识到,我已经25岁了。
总觉得时间是那么快,似乎记忆永远戛然而止在我的17岁。白驹过隙,真的仿佛一眨眼。
那时的我,还穿着阿迪耐克的运动装,背着李宁书包,仿佛激情澎湃的热血青年。
那时的我,还不懂得化妆,最大的爱好无非是到学校旁的小店购买各种好看的本子。依稀仿佛独爱一个牌子叫木本的本子,淡黄色的纸张,让人看着总有一种温暖。
那时的我,也爱收集那种花花绿绿的笔芯,在无穷浩瀚的文科练习中,在两天一根笔芯的青春消耗中,在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的区别中,偏爱着简单的美好。喜欢一个名叫木一儿的笔芯,喜欢那些可爱甚至幼稚的卡通包装,喜欢那种蓝黑墨水般的颜色,喜欢我爱的笔芯在我最爱的本子上,细腻温柔的书写着,笔尖溢出的涓涓细流,灌溉着纸间的田,所到之处,繁花似锦。
那时的我,也疯狂着迷恋着郭敬明,安妮宝贝。我们幻想着《小时代》里的奢侈飞扬的生活,我们沉迷着《告别薇安》的破碎空灵的爱情。我们45度的仰望天空泪流满面,我们渴望做那么一个孤独,高傲,冷冽,淋漓的女子。
可是谁也无法拂逆岁月的神掌,将你慢慢推开渐行渐远。
在那个世界放弃我的时候,我也慢慢的松开了手。
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清晨了。
一块五的鸡蛋饼,若再加个火腿肠就是两元。伴着五毛钱一杯的辣糊汤,一元钱的包饭里面黑色的芝麻和着糖,总是甜的腻到心底。
放学门口,一块五一根的竹筒粽子,连香气都是如此温暖。而步行街的臭豆腐,更是招牌特色,让人不得不一饱口福。
那时的冬日,还是在教室的走廊上慵懒的晒着太阳,眯着眼睛看着对面班级里各色各样的人群,熙熙攘攘。就这么安静的,仿佛观看着一场免费的现场电影。
然后涂抹上厚厚的粉底液,打上散粉,光滑白皙的如同凝脂。甚至能反射出七彩的亮光。
然后带上晶莹的美瞳,虚伪美好的如同一个精致的芭比娃娃。起初戴的时候,睫毛眼球拼命的闪躲着,拒绝着这斑斓的包装,直到两眼通红,直到逆来顺受,直到从泪流满面到欲哭无泪到心如死水,直到被乖乖的覆上那一层薄薄的彩片。
然后僵硬的刷着那长长的睫毛,画着精细的眼线,仿佛画皮般小心翼翼的勾勒着一个艺术品。就这样的,将一个人变成了一个物。
冥冥中,像是一双力量巨大的手,将自己抓起来,用力的抛向另一个世界。
可以背上Prada的包包,可以摆满Dior的全系列化妆品,可以将Chanel,Gucci的香水,钱包,仿佛日用品般的随便摆设。
八年前的我,还穿着两三百的阿依莲,仿佛青涩稚气的粉红色小女生,对着陈翔俊俏的面庞痴痴的留着口水。那是清凉细腻的蕾丝情怀,那是亮晶晶的糖果系指甲油,那是在淘宝网上淘不尽的非主流饰品。
终于好像破茧成蝶了,是吗?幻想着《告别薇安》里那湿润的爱情,终于淋漓尽致了么?终于百川归海,如同摇曳的火苗,终于疲倦的招架不住,偃旗息鼓。
抿了抿嘴唇,是腥的血味,干裂苍白的嘴唇,是涂抹再多唇彩也遮盖不了内在的枯涸。
末了,只能抱紧身子,将自己严严实实的裹在厚厚的被子里,想哭,却发现连眼泪都没了。
戴着美瞳哭,会使镜片模糊么,会看不见这个现实,像充满雾气的冬日的清晨,是悲伤的温暖,也是温暖的悲伤吧。
我不想一个人。
一个人的早上,中午,晚上。一个人的起床,上课,散步,吃饭,睡觉。我的世界,是如此安静,安静的一片弦音。
自己一直是个很爱恨分明的人,没有中间地带,没有灰色地带,干净利索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讨厌牵扯不清的暧昧,讨厌忽远忽近忽冷忽热的不确定感。
夜幕降临。
没有北京三里屯嘈杂的觥筹交错,没有西安骡马市的霓虹灯耀,没有合肥步行街的琳琅满目,掺杂着烟雾缭绕的烧烤。
在冬天夕阳剩下最后光芒的傍晚,四周被灰蒙蒙的尘埃聚拢来。
而在地球的另一端,新的朝阳却喷薄而出,伴随着另侧落幕时的步履蹒跚。
天亮了,
晚安。
作者简介:狸小猫。意大利传媒硕士。微博读书签约作者、简书签约作者。
“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这句话并不是说出来的更不是唱出来的,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状态,一种人们对爱情的真实向往。
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位心心相印,不离不弃的爱人,择一人终老是爱情美好的样子。
有没有人曾告诉过你们,爱情是可以超越年龄、民族、社会地位,乃至肤色种族的限制,只要彼此深受着对方,爱情可以超越一切,一刻皆是永恒。
“哇,小安你年纪轻轻竟然有如此过人之领悟,不得不佩服啊!”
别看小安平日里不把情啊爱啊的挂在嘴边,但毕竟也是老司机啦。今天小安就给大家伙徐志摩一把,请在座的诸位干了这碗鸡汤,小安再给你们续杯哦,走起~
在小安的世界观、人生观、爱情观当中,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追求爱情和享受幸福的权利。
当然,前提是不能够违反道德底线,更不要逾越法律的红线!
时代在改变,人们对恋爱和婚姻的认知应该更加成熟。
小安时常听到身边的朋友恋爱时,被家人各种阻挠、拆散,因为家人觉得他们不合适。但他们不知道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何苦这般刁难,给予更多的理解和祝福不好吗?
有句老话,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小安觉得即便身为亲戚、朋友也不能掺杂主观臆想,比如:“我觉得他们不合适”、“我觉得他们一定会分手”、“我觉得他们性格不合早晚要离婚”……
任何人也不能带着“你觉得”的想法去毁掉一桩幸福的婚姻,也不可以阻止一对真心相爱的恋人,哪怕是一对黄昏恋。
没错,之所以说了这么多作为铺垫是因为看到了一则“八旬老翁再婚遭子女反对”的新闻。刚看到标题的时候安安的脑海里只有三个字“凭什么?”
近段时间,年过八旬,家住梅城江南低坝路的张爷爷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张爷爷的妻子在很多年前就过世了,近年与一名老妇情投意合,张爷爷想自己毕竟年纪大了,能遇到一个动心的人以后相互扶持是很好的事情,就希望这段黄昏恋有个好结果,不料家中儿女却十分反对他们再婚。“那老妇是我已过世的爱人的亲戚,我的子女认为这样不妥,一直不赞成。”张爷爷十分疑惑,“现在不是婚恋自由了吗?”
张爷爷儿女的担忧其实小安大致可以猜到,大部分像张爷爷这样家庭的儿女都纠结过,无非是张爷爷年纪大了,此时再婚牵扯到的问题不止一二。像是黄昏恋的婚姻最直接关系到名下的房子,一旦老人再婚,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相对于儿女而言就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继承,儿女怎么可能心理平衡呢?
但小安想要说这种想法对于老人来说是十分自私的,父母是需要感情陪伴的,而有些幸福和陪伴是子女无法代替的。
即便做儿女的在情感上不能接受,但黄昏恋、再婚这些都是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约束。
所以小安很明确的为张爷爷这样有困惑的老人答疑解惑,“父母再婚,子女有权利干涉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由此可见,子女不得干涉也无权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再婚后,子女依然要继续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小安提醒某些子女,不要以父母再婚当做借口逃避赡养老人的义务,此种行为不仅有违良知还是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小安必须再次强调“再婚是公民的权利!”
有些儿女看到父母再婚心理上无论如何都过不去这个坎儿,甚至会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来阻挠,不仅伤了亲情还会触犯刑法。
我国《刑法》第257条有规定,不能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否则后果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听小安一句劝,做子女的与其对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的黄昏恋百般阻挠,不如多一些理解和支持,多些陪伴、关怀。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如果作为子女的你不能够常回家看看,陪伴在老人身旁,当老人能再次有个相互扶持白头到老的老来伴儿时,作为子女不应该为此感到欣慰和高兴吗?
不管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或者是老年人,每个人的感情都值得被尊重,希望大家对黄昏恋多些理解和祝福,少一些猜忌和阻挠。
对于少年欺凌,或许有些严重,相对于被欺负,可能就很常见了,我就被欺负过,也当过旁观者,毫无疑问,我是选择了忍的,今天就让我谈谈这个忍忍字头上一把刀——忍,按理说忍的背后是反抗,是待机出刀,所谓见机行事,大丈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好汉不吃眼前亏。可有时候,我们的“忍”以一种病态的发展,阿Q式的精神治愈法,毫无策略而言,更是失了“忍”的艺术,只是一畏忍。
我倒不是言说被扇了巴掌,就得拿刀把人砍了,或者非等上十年报仇雪恨,毕竟有些打在脸上无需痛痒,太计较倒小气了,可另些打到心里的却需忍吗?不需忍又如何呢?被狗咬了再咬回去不见得多高明,轰走就是了;狗又是容易轰走的吗?索性扔块骨头,果真是清净了,炖汤用的材料没了!没了就没了吧,就当给儿子吃了,突然间成了老子,又沾沾自喜,自然把儿子是狗的事忘了,要不也高兴不起来了。
而有些狗是不在乎骨头的,三五个,大概刚吃饱,想找点乐子。见男孩清秀咬住裤腿不放,难得好戏,另几条笑着叫着。笑男孩红了鼻子,眼泪直流;叫那狗太衰,裤子都咬不下来。它怎忍这般嘲弄,一下把裤子咬了下来,看客们顿时来了兴趣,拖住男孩的手脚,固定死死地,都亲自上手调戏一番,玩腻了,呲了呲牙,走了。男孩攒缩着……笑声萦绕耳际,他……
倘让我们设想下发展——或是忍,男孩变得畏畏缩缩,望狗却步;或是不忍,变得凶狠冷峻,现实版谢文东崛起;或是什么,或是有什么更好的发展方式吗?恕我浅薄,陷入纠结,找不出答案。
我始终以狗称之,是不是自己也陷入了阿Q精神,就当遇到狗了,无需计较,从而得到快感?我想不是的,狗有凶狠暴力的一面,而我所说的人物无非是找小学生收保护费的混世青年,找弱者挑逗嘲弄的痞子,是相对来说拳头很硬的人。
我抨击这种忍术,可在现实面前,被欺负了,竟想不出如何不忍,或有尊严的忍。于弱者,反抗是不是只有鱼死网破?忍是不是更易被践踏?这问题有解么?
也许是我陷入某种极端,陷入这强弱的关系难题中——也许狗并没多强,只要我们拿起棍棒,狗便吓跑的,是吧,是这样的吧。
我想,问题或许不在于强弱,而在于我们的忍是怯懦,是可怜的奴性,是一种得过且过无所谓之的默然,是一种装作事不关己的沉默,是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怕事心理……相比宽容,忍让,这有本质上的区别。
男孩长大了,西服领带,光鲜亮丽,再不是小时候被人欺负的模样,可外表的包装是能掩盖住内心脆弱吗?当你发现为什么人们越来越沉默了,权益受到侵害忍忍就算了,上当受骗金额不大忍忍就就算了……该会有疑问吗?我们一直这样,已成习惯。
好在社会毕竟在进步,人们逐渐学会发声……也许发声挽回不了过失,可挽回得却是比过失重要亿万倍,我们一直丢失——尊严
陈赫饰演的《爱情公寓》里的那个“好男人”曾小贤可谓是让大家记忆深刻。在剧中曾小贤的那句“好男人就是我,我就是曾小贤”让人记忆犹新啊。
而近日陈赫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坐在电台前的微博,难道是想再次演绎好男人曾小贤博回忆杀?
但是网友却议论纷纷,有的网友在微博留言说怀念曾小贤,以为在拍摄《爱情公寓5》。
但是有的网友却吐槽道:“你再也不是那个好男人了”,还有的在调侃陈赫被时间这把杀猪刀摧残了。
你怎么看?小编表示我只对什么时候拍《爱情公寓5》感兴趣。
小编有时在想,动物之间是否也会存在人类那样的情谊,是否也会经常联络经常聚会,是否也会想着以某种方式留下彼此间的回忆以便日后好好纪念?虽然我们与它们是不同物种,但小编宁愿相信上述是真实存在的,毕竟,对于共同生活在地球的物种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能够与之相遇,理应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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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哒的我们,超喜欢合照的,你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