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该。喜欢一个人是一个人的权利,那他不喜欢你也是他的权利,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纵然我喜欢他,但是他不喜欢我,我也没有必要委屈自己去追求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我比较看中的是两情相悦,宁缺毋滥。
我的观点是,只要对方没有另一半,都不要放弃试图感动对方的机会和努力,除非你们相隔两地,而且对方对你一点意思也没有,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必悲伤,不必叹惋,收拾好心情,潇洒地过自己的生活。
在追求爱情这方面,两情相悦比什么都重要。不求两情相悦,只要不烦,都还有追上的可能。但比较厌烦的话,即便你成为最好的人,即便你对Ta很好,即便你有很多人支持,放弃都可能会是更加明智的选择。
当你在向别人抱怨自己爱的人不喜欢你,那你有没有考虑过那些喜欢你的人被你拒绝时的感受吗?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当你觉得自己被“伤害”时,自己又何曾没有“伤害”过别人呢。
一段感情中如果你从一开始就不是对方所喜欢的类型。那就果断放手吧,就算你为对方改变了,硬是从苹果变成了香蕉,但是你的天性决定了你的口味就不是香蕉的软糯。
可是他不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你所有的居心叵测都落了空,你做的任何事都是徒劳无功。所以还是放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