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鄂温克人离婚的几乎没有,无论男方、女方提出离婚,都被认为是错误的。儿女不能随便不服从父母的意见。女子如果被夫家父母虐待而跑回娘家,也会被娘家的父母绑起来送回夫家去。正象鄂温克谚语所说:“石头扔到那里,便固定到那里,姑娘嫁给谁家,便终身生活在谁家”。
只是个别有离婚的,一般男人提出离婚的多。离婚一定得通过双方父母,由父母决定。如男人一定不要自己的妻子,女方父母进行调解不行,就只能离婚。小孩属于父亲,女人走的时候,自己的东西可以带走。
如果妻子死了,又娶了一个妻,原妻的家对新妻看成是自己的女儿,还要给东西。
一般对离婚的女人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她可能是不好的女人;另一种是也有同情的。
对寡妇的看法,都认为她的命运不好,不可侮辱。过年过节大家要安慰她,请她参加年节的活动,但不能参加跳舞。
鄂温克人中,寡妇不出嫁的很少,一般“毛哄”可以把寡妇从男家接回,再嫁给别人。
通古斯鄂温克人寡妇再嫁,有权带走自己的财产,如不离开原丈夫的“包”,丈夫家不干涉,可以招一男人来原丈夫“包”同居。如离开原包时,原丈夫的兄弟有权留下孩子和一半财产。
解放后,由于中国共产党大力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不少青年男女重新结合,选择自己满意的配偶。过去同姓之间不通婚的氏族外婚制也松弛了。
只要男女双方情愿,一样可以申请结婚。寡妇改嫁也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和支持,改嫁时可以带走自己的孩子了。婚姻仪式上繁琐的礼节和铺张浪费也减少了。
如今不少人已经不把离婚当做问题,再婚也很自然,也不是问题。当然也有人认为离婚与再婚都是问题,甚至是个严重的问题,批评离婚再婚者是不知羞耻、不负责任。我们在面对离婚与再婚的问题,该如何正确看待。
我们应该承认,若婚姻实在无法挽回不得已可以接受离婚,比如有意施暴、淫乱、执意离弃且长久没有消息等。
现今社会里对离婚再婚问题仍然没有完全一致的看法。有人接受,有人反对。
婚姻是天作之合,是两个心灵在爱情的作用下得到升华的表现(即连合)。“连合”含有如胶似漆般的情感和无法分开的永久性。这样的婚姻结合是“天作之合”,是夫妻二人最佳的“配合”,是百年好合,是不可分开的“合”。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你同意这样的观点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在此强调婚姻的神圣性与长久性。。在神圣的婚礼中,新人说出的誓言:要爱对方直至终生的。
根据起初设立婚姻的旨意,婚姻是一生一世的盟约,有其神圣性与长久性,人不可随自己的意思分开。因此,不鼓励离婚与再婚,相反以慈悲劝勉、恒久忍耐,为有一个稳固幸福完整的婚姻而不断学习,尽心尽力。
可是人的软弱是普遍的,因此带出主动或被动的离婚与再婚,这一点也是必须看到的。若配偶有淫乱的事实,或不信的配偶执意要离婚,可以离婚,也可以再婚。但不是必须离婚,必须再婚。离婚再婚是人心刚硬无法挽回下的容许,不是命令。
离婚者不要轻率地进人下一段婚姻,要谨慎,不要急切。要为自己在上段婚姻中的失败找到自己的原因与不足,该悔改的地方要悔改,该学习的功课要学习。要多寻求爱,懂得爱是付出,爱是牺牲,预备好自己成为适合进入婚姻的人。也要多考虑家人和儿女的感受与需要。
在此劝勉大家,在婚前一定要耐心等候,一定要谨慎,一定要认清对方。愿大家建立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