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保姆纵火案开庭审理,被告莫某代理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宣布中止本案审理!不仅在拖延时间,还想攀咬消防队和物业,希望能够给莫某争取最低的刑罚!不过如果客观中立的来看,也可以认为人家在实行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不可否认被告律师是使用了合理的方法为自己的代理人又多争取了几个月的时间!他的目的无非是给莫某争取到最低的刑罚。
在今天的开庭中,被告人还提出了两条疑议。第一:火灾的灭火过程尚不清晰,证据收集不够全面。因为公安机关并没有询问当晚所有参与灭火的消防队员。第二:法院驳回了他要求38各证人出席庭审的申请,他认为是法院不够公平公正。对于这两点法院当庭未作回应。
根据被告人律师今天在法庭上提出的疑问,我们可以推理出,他想获取更多有关当晚灭火过程的证据和信息,目的就是想把林家四口人丧命的责任推给消防队或者绿城物业,这样莫某的罪行就会相应减轻一些。
我知道广大的网友们都希望纵火人莫某能够以命抵命,若不是她在客厅放火,也不会让林家人丧命!但是很不幸的是,林家母子四人确实是被烟熏死是因为吸入过多一氧化碳而亡,不是被火烧死的。这就处于两说两可的状态,咱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知道法院对这一点如何裁定了。
要说没有火哪来的烟,没有莫某的那把火怎么会枉送四条人命?莫某能没罪吗?当然有罪,但是不是死刑就难说了。若是绿城物业的消防设施不是那么掉链子,也许消防队员能更加及时的破门而入灭掉大火,她们也许能有被救回的机率……
所以可以很明显看出被告律师这么关注于救火过程与证人出席的情况,就是想咬住绿城物业和消防队,为莫某减轻罪刑!天可怜见,希望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审判莫某,该受得罪罚一样都不能少!
我个人认为保姆纵火案,其实客观事实已经存在,而且案件调查也已经十分的清晰,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以及伤害,所以说案件是因为客观原因发生的中止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保姆纵火案的开庭,真的是关系到了很多的问题,大家也十分的关注,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讨论的原因。
但是被告在拖延时间的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首先因为这个案件的审理确实存在着问题,管辖权问题中止,也是对法律的负责任,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负责任。
法律制度在完善,而且法律法规一定是公正合理的,相信这不是被告在拖延时间,而是客观存在的一个问题。
老天是公正的,当然案件也是公正,法律也是公正的保姆纵火案本身就是一个道德素质问题,而且还牵扯到了很多人的利益。法律应该更加公正公平的来审判。所以说一定要按照规定来。
对于保姆纵火案到现在已经历时6个月的时间今天上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件,被告人莫某的律师提出管辖权的异议,法院宣布中止本案审理。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大众第一反应都是愤怒的,觉得坏人做了坏事之后,没有第一时间被法律惩罚,还能有一些法律延迟收处罚的时间;我们在担心,坏人是不是的处罚时间一直延后,会不会就不处罚了。那作为被告人的律师,为什么要提出关于管辖权的异议呢?
管辖权的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在。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人该案的实体审理。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一、寻找新证据
江歌案件中陈世锋在法庭上颠倒是非黑白的狡辩,很多点提出来我们普通大众都觉得匪夷所思,却是法官真真实实会考虑减轻处罚的所谓证据;保姆纵火案中他们如果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新的证据,寻找更多的证据论点,只要法官接受了新的证据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都会不一致。只要审判结果一天没有出来,莫某就有翻身的机会。
二、移送其他法院
虽然一样的犯罪事实下,法律的判决是一样的。但是法律一般刑罚一般是一个范围性的,具体的处罚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来决定。如果换到审判官、法官对此类案件或者是有新的证据,认为可以从轻处罚,那被告受到的处罚就会更轻。
感觉就是在拖延时间,太无耻了,恩将仇报害了四条人命,不仅不想早日认罪伏法,还想法办法拖延时间,苟延残喘,其行为一再的刷新人们的认知,一再刷新恶的底线。
真是不知道世间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人,善良真的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人们都在关注案件的进展,都在等待作恶者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没想到却突然中止审理,被告以这样的方式拖延审判,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报,等待保姆莫某晶的,终将是法律的惩罚。
近日人们关注的两大命案中,一个是江歌案,一个是保姆纵火案,人们痛恨江歌案的行凶者陈世峰,然而,纵火案的保姆比陈世峰要恶毒无数倍。陈是因情感纠纷,因分手怀恨在心。而纵火案中的保姆莫某晶,善良的雇主一家不仅信任她,甚至还借钱给她。
作为一个保姆,拿着一个月7500元的工资,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不珍惜雇主林先生一家对她的信任,还偷盗雇主家的物品,其品质的低劣已难以形容。作为一个保姆,不管是因为故意还是一念之差,由于自己的纵火行为造成雇主一家四号死亡,而且是年轻的女主人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对自己的行为既没有诚意表现愧疚和悔恨,也不甘心认罪,还在想尽办法拖延。
我已经无法用合适的语言来形容这样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还能心安理得的苟活于世,而她的律师居然也支持她,不知道律师是否会有心理负担。
让我们继续关注事件进展,让我们等待坏人被宣判的那一天。
讲个故事:
前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个新词,叫“教科书式老赖”,引起全民讨论热潮。起因是一位女士开车撞伤了老人,法院判决这位女士需要赔付几十万元,一开始都觉得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万万没想到,精彩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这位女士开始百般拖延,死活不肯将赔款,原因很简单:只要时间一久,公众的关注度就会下降,普通老百姓也就不那么关心她是否还款了。
再回到这个问题,由于目前网上的资料不足,所以很难辨别被告是否真的在拖延时间。不过也不排除真的在拖延时间,理由可能有三个:
第一、转移公众的注意力
《娱乐至死》这本书里提到,群众的注意力其实非常短暂,只需要把时间拉长,热情就会下降,比如像某某男星出轨。
第二、寻找更有力的辩词
事情已经发生了,如何能减轻罪行可能是他们比较关心的话题,而时间越充裕,那么他们可以寻找到的证词就越充足。
第三、不可抗力造成的
管辖权和其它相关因素影响了审判的进度,比如说像取证困难,协调双方出现纠纷等等。
总结:不管怎么说,公道自在人心。那个教科书式的老赖被法院强制执行赔款,引起群众一阵较好、出轨的男星电影票房持续下滑,口碑大不如前,还有这个保姆纵火案,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合理的审判,我们拭目以待。
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耐心点,正义从不会迟到。
杭州保姆纵火案于12月21日开庭,辩护的律师当庭提出管辖权异议,于是中止庭审。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原因主要是希望能够最高人民法院,能够指定浙江省以外的法院审理本案,这样能够保公平、公正、公开。
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就是在拖延时间。
因为管辖权异议提出来后,人民法院需要在十五日内给与回复,这就已经拖延了半个月。如果辩护律师对于人民法院的意见不同意的话,还可以提出上诉,等待二审。
这样在案件开审之前,关于管辖权这个问题可能就拖延了一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到时候再赶上过年的时候,大众的关注度下降,舆论压力也就小了很多。
但是,杭州保姆纵火案法律事实清楚,无论如何拖延时间都是一点意义没有的,我相信法律会给这个恶魔保姆应有的惩罚,这样的保姆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