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流浪狗的问题,我相信大家出现了两面派,爱狗人士希望大家能够善待流浪狗,但是流浪狗攻击,路人的事情时有发生,毕竟它涵盖着一些危险性,所以针对流浪狗一直都存在着巨大的争论。对于高校保安追杀流浪狗的事情,大家也有不同的看法,我个人认为,作为保安这个身份来说,他这种做法虽然有些极端,但是他的初衷却是为了保护学生。
首先不要管这条狗它会不会攻击别人,但是它肯定是存在潜在的危险,毕竟现在社会上对于流浪狗的处理方式没有一个合理化的收容机构,所以保安的做法确实不妥,但是情有可原。首先来声明,我也是一个非常喜欢狗的人,因为我家里也养了两条狗,但是大家喜欢狗来说也应该有一个度,不要将你的喜欢架构在别人的思想之上,你不能够用你的心思意念来左右别人。
如果说你真的喜欢的话,那你就把全世界所有的狗都自己去养,你又没有能力,所以你不能够去要求别人。但是在我的内心当中,我还是希望在各个地方能够成立流浪狗的收容站,地方相关部门能够多于资金用于流浪狗的生存。这样也能够减少流浪狗攻击路人这样的情况发生。
但是我希望大家应该善待这个小动物,不要去虐待他们,因为他们也是一条生命,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也许当你真正养狗的那一天,你凝望它的双眼,你才知道这个生命的存在,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和狗也是一样,它也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爱。
说了一大堆,全是和稀泥。我来说吧。
1首先加一条养狗税负。让养狗的出养狗税。
2税收款项用于治理流浪狗,建立收容所,收容之后公示,公示期15天,有来收养的就办理收养手续。如果没有收养,直接人道毁灭。
3.增加法律条文,对养狗出现不文明行为予以重罚,加强养狗所需支出,减少遗弃概率,路人可以进行举报机制,拍照后进行举报,减少不文明养狗的发生。
4.增加法律条文,针对偷盗,虐杀,贩卖在册犬只予以重罚可以延伸至刑法。加强法律威慑。
5.明确责任,如果犬只伤人(致死/致伤),没收犬只,三年内禁养并承担民事赔偿/刑事责任。
6. 对于不配合办理狗证,上缴养狗税的当事人,予以没收犬只处理,没收犬只按照流浪犬处理。
就这么多就行了。
对于保安来说,他们做的没有错!说错的你们只看到了当时的残忍,但是你们却没有想过有多少人因为被狗咬了以后,变成了家破人亡!又有多少人被狗咬了以后从此家里为治病变的穷困潦倒!这也是我国曾经几次大规模捕杀流浪狗的原因!那些说多建立流浪狗收容站的更是不负责任,要让狗生存,必然要浪费各种资源,狗的繁殖能力远远超过人类,都这么保护起来,那狗消耗的食物都要超过人类了!很多人因此会被贫困!国家为了广大的中国人民能够脱贫致富殚精竭虑,就是有可能被你们这虚伪的所谓爱心让所有的努力付之流水!所以不要刚过了几年的好日子,就以为可以随意的浪费各种资源去用到狗身上!
人家保安也不想这样做,狗咬了学生家长来找,咋办?校园里就不该出现这些狗!抓了安乐死没条件,送出去送哪,赶出去过段时间又跑回来,我这边一高校一只流浪狗一上午连咬十几个学生,保安只有打死,现在学校有流浪狗都悄悄抓了打死,以前流浪狗都是直接打死,现在照顾某些人的情绪不能打了,打了就来闹,闹的学校只有把责任推保安头上,保安失业!请问站在保安角度该怎么办?打还是不打?
找谁,找那些养狗没始终的人,还有杀了就杀了,如果想流浪狗不被杀,我奉劝养狗的,爱狗的有始有终。不要养到一半就抛弃,然后被灭杀又怪到别人身上。原因源头都在养狗人身上,为什么罪业要哪些维护人们安全的人来背,岂有此理,读书学理都用到屁股上去了。
知道以前的犬只管理条例吗,没栓绳的野狗,任何群众都可以扑杀。 后来为了照顾爱狗人士的感受,把它改了。 但没栓绳的野犬对公共安全还是有危害的,所以保安做的也没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