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公司的一个同事,在辞职之前一直帮一个客户做维护,他辞职的时候公司以"他和客户的关系不清楚"为理由,一分钱都没发给他,我觉得这和抢劫没什么两样。后来同事申请了劳动仲裁,才吧工资要了回去的。
劳动局是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员工们可以集体去劳动反应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把证据带上。让劳动局给我们做主,这样比自己单枪匹马去要工资要有把屋的多。必要的时候,还是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直接向他索要,如果他不给的话,跟工友一起去索要,向他说明情况,一般是会给的,如果还一直不给的话,有劳动签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去到法院告他,但是这个比较时间久,而且还要耗费一些资金。
老板拖欠工资不可能是拖欠一个人的,必然是一个大集体都拖欠了。员工可以集体组织在一起,这么多人去找老板交流,老板会有压力的,在这种压力下,也会想办法发放工资的。
出门在外不容易,一定要懂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一些不给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障的工作就不要去做。如果不小心误入了这样的公司那就拿起法律的武器去解决。
到所在打工城市的劳动局告他,现在不是有法律不允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只要确实是给老板打工,他拖欠工资不给,这就可以告他,一告一准,肯定能要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