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无牌藏枪被捕警员检查电筒后,发现为一支17厘米长的电筒形电枪,有人在警员盘问下,承认贪玩想用电枪电击蟾蜍,其间有蟾蜍从附近草丛跳出。警员怀疑事主曾用电枪电击蟾蜍,以涉嫌无牌藏有枪械将他拘捕,连同电枪一并带回警署调查,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香港两栖及爬虫协会营运总监叶家恒估计,事发现场的蟾蜍为本港常见的黑眶品种,现时正值春夏交配季节,蟾蜍较为活跃,一般而言,蟾蜍栖身于接近水源地方,大多会在草丛出没,并不常会走到街上。叶家恒又指,蟾蜍受惊或会分泌毒液以保护自己,因此他不建议市民随便接触蟾蜍。他又说,有些古老想法认为蟾蜍如金钱龟般具药用价值,但他认为其他替代品可有相等药用效果。根据《火器及弹药条例》条例,枪械包括藉电击以使人昏晕或不能动弹的任何便携式器件,而涉及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监14年及罚款10万元。这男的是因为持有武器被捕,这点非常客观没甚么好争议. 因为持有武器的案件很少,能上新闻不奇不然单纯攻击蟾蜍,警察应该懒得捉人,顶多警告了事,香港警察在动保相关的事情上,一向都是多一事不如小一事,多理不理.《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实行得不怎样,主要是针对街市和运输业但持有武器的话警察不能当看不到就好像在香港合法的气枪到了内地也算是武器一样其实用电筒捉蟾蜍这种事我小时候也做过,就广东话叫作照田鸡, 蟾蜍被强光照到会不敢动,可以轻松捉到;不过捉来也没甚么用,有毒又不能吃. 这位博士生为甚么要照田鸡,我真想不透另外就生态来说,黑眶蟾蜍是非常非常非常常见的动物,市区内的公园都可以看到 ,
枪械”(arms) 指─ 任何火器;可发射任何射弹、子弹或投射物,而枪口能量超过2焦耳的长枪型气枪、气枪或手枪型 气枪; (c) 经设计或改装以藉在有或没有直接接触人体的情况下施加的电击以使人昏晕或不能动 弹的任何便携式器件;任何枪、手枪或其他推动器或投弹器,可从其中发射或藉以发射容载气体或化学品的 投射弹者;发射有害液体、气体、粉末或其他类似东西的任何武器(包括容载任何有害液体、气 体、粉末或其他类似东西的烟雾剂,而该等有害液体、气体、粉末或其他类似东西在 一般行业或家居使用时并非烟雾剂形式的);无论以何种动力驱动的任何鱼叉或鱼枪;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为施行本条例而在根据第52条所订规例中宣布为属“枪械”定 义所指的任何其他东西; (由1999年第13号第3条修订) 用作或拟用作供以上各段范围内任何枪械发射投射物的元件。
根据《星岛日报》的报道,该博士生电机的蟾蜍叫做“黑眶蟾蜍”。该男子是以交流生的身份进入中大,并持中国护照入境香港,所以相信应该是外国大学而不是内地大学的博士生。其他并没有什幺特别的信息。最后处理结果出来之前不太好发表什幺评论,毕竟将来报道出来出了什幺偏差,等于我也有责任。在内地这应该不算什幺事,为何在香港还被逮捕了?因为两地法律不同。香港爱护动物协会《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及其相关规例(第169A章)。在此条例下,虐待动物的定义广泛,任何人士如采取或不采取行动而导致动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即可界定为虐待动物的行为。在香港,虐待动物是非法的。在香港自然要遵守香港的法律。另外,在内地,吃狗肉屁事没有,但是在香港,食用猫狗都是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