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执行庭给我发个信息,某某法官接受案子连个联系电话也没有,也没人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案子进行的咋样?我还是去问执行法官了才给我留了个电话,并告诉我被执行人现在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只有两俩车一辆13年的皮卡还有一辆16年的摩托车就算拍卖也不值钱,被执行人有病就算拘留看守所也不会收,看能不能俩人坐一块商量一下少还点?我感觉她说话处处在为被执行人开脱,唉!
依据司法解释,法院立案以后一个月内要完成四查,既查存款车辆房产股票,都是在系统上查的,非常先进,如果有财产,直接在网上就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如果没有,会让你提供,如果你也提供不了财产或者财产线索,法院征求你的意见就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实际执结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所以,还得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最重要。
如果己经立案,法院一般会给申请人一份立案受理通知书和提供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立案受理通知书中会有具体执行该案件的执行庭和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申请执行人在立案一周之后与执行法官联系,询问了解案子的进展情况。隨后,根据情况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使案件尽快得到执行。
法院在收到你的立案材料后,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出具立案通知书,一般当场就会出具。然后,法院会将案件转到执行局具体办案法官受理,由法官开始执行。按照民诉法解释规定:执行法官应在收到执行申请书10日后通知被执行人,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现实中法院执行局工作量很大,时间也能会延迟。
“当事人”为被执行一方时,鉴于可以推定出来的被执行一方的不配合态度,以及国家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执行局会以挂号信、短信、电话、快递等多种灵活方式予以通知,并同时迅速采取财产调查、保全等有效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是否接到通知,或者是否“自愿”接受通知,不应当影响法院强制执行措施。
一般情况下下立案之后,由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大概需要三天左右。执行局分配执行法官大概也在三天左右,因为现在都是电脑随机分配,所以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电话或者执行文书的时候应当是在一个星期以后!现在法院立案都会发送信息到提供到手机号码上,要多多关注执行法官的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