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111.5元。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
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了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的,在所有受害人均提出索赔申请,且受害人所有材料全部提交后,保险人方可计算赔款。
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对某一受害人分项损失的赔偿金额=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事故中某一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保险人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医疗费用、财产 损失分别计算赔偿:(1)总赔款=x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 损失赔款(2)各分项损失赔款=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死亡伤残费用赔款=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医疗费用赔款=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财产损失赔款=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 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 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4)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 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5)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 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