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
二、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1000元。
三、举报拼装、出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给予奖励5000元。
四、举报故意变造、遮挡、污损车辆牌号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五、举报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它非法装置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六、举报长期违法停放的“僵尸车”(3个及3个以上检验周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每辆给予奖励100元。
七、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财产损失案件奖励1000元,伤人案件奖励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最高奖励10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最高奖励20000元。
此外,对于不同时期严重违法行为的分布特点,需要专门予以严厉打击的,将适时纳入有奖举报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每辆奖励200元;举报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案件最高奖励20000元。
举报人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提供的证据资料应包括: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举报校车及公路客车超员、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低速载货汽车及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需同时提供严重交通违法发生时的视频资料。
在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资金方面,根据《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人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符合奖励规定的,在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举报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即可一次性办结相关手续,奖励资金由财务部门直接打入举报人银行卡,举报人跑一趟腿就可办完领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