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测量光速的是伽利略。他和他的助手在夜间相隔数公里远面对面地站着,每人拿一盏灯,灯有开关。首先,第一个人先举起灯,同时记下时间。当第二个人看到第一个人的灯时立即举起自己的灯,也记下时间。从第一个人举起灯到他看到第二个人的灯的时间间隔就是光传播1.6km里的时间。为了减小误差,伽利略反反复复举灯,但当时的他不知道光的传播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这种方法最终失败。但伽利略的实验揭开了人类历史上对光速进行研究的序幕。
正意义上的光速测量是从丹麦天文学家奥勒·罗默开始的。牛顿和惠更斯这两位科学巨匠虽然在光到底是粒子还是波的问题上争执不休,但是在光速测量上都支持了罗默的方法。牛顿还测量了光从太阳发射到地球需要八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太阳是八分钟以前的太阳。太阳如果某个时刻熄灭了,我们也只能在八分钟之后才知道。
最早的高精度测量光速的方法,齿轮法。光在特定的光路上,两次通过齿轮的间隙后被观测者看到。这种情况下,只有齿轮的转速是某一些特定的值的时候,光才可以顺利通过两个间隙,而不被挡住。而这个特定的转速,则与光速有关。这样,就把光速的测量,转化成了测量一个齿轮的转速。这个就简单多了。
最早可能是十七世纪丹麦天文学家奥劳斯测的,他利用木星卫星的投影测量。因为地球和木星都在围绕太阳转,所以地球位置不同,看到投影开始和结束的规律也不同,测得光速的值大概是比较接近现代光速值。
十八世纪中期,詹姆斯·布雷德里提出光速有限,以及因为地球也在运动,那么光达到地球应该有个角度。这个叫做光行差。所以他算出来了比较精确的光速。
牛顿在十八世纪初提出光速可能是二十万公里每秒,这个数值距离现在的接近三十万公里差不少。所以单论光速这波,牛顿没做出太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