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挪用公款的人我觉得是不道德的,因为你可以凭借你自己的双手勤奋的去挣钱却去挪用的公款不值得他人去接触。
我觉得挪用公款的人,实在是太过于蔑视法律的权威,也是太过于贪钱,不然为什么要去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的人,让人觉得讨厌,同时也让人厌恶,毕竟是国家的财产,他们无权挪用。
贪污罪应该等同于抢劫罪或盗窃罪,挪用公款等同于恶意欠薪,已婚者与她人非婚同居或生育等同于重婚罪。这些罪过基本与普通人群无关,所以罪行较轻。
判死刑,
那他们就活该受到惩罚公款是大家的,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如果他私自用了的话,那他就应该接受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