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官已经因为废死派的压力而怕担责,以至于有一丝勉强就不判死刑了。我跟公安刑侦的聊天,那哥们更是快被折磨死了,一个恶性案件,因为法官不愿担责,迟迟不判,最后也没判死刑。被害人家属集体上访。痛骂公安。刑侦的那哥们说,老百姓有朴实的杀人偿命的理念,当听到没判死刑,那被害人老母亲泣血哀嚎!的场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见了。10个证据9个百分百指向罪犯就因为有一个存在客观上无法避免的问题,法官不想担责,没判死刑。这种情况再全面废死,不敢想。为什么我要这么强调被害人的利益呢?因为他已经死了,已经没法替自己做主了,并且死之前还可能遭受过非人的折磨(虐杀等)。对于现在的法官追责体制。法官也不乐意判死刑,已死的被害人跟法官没一毛钱关系反正已经死了。而那个凶手,法官对他的审判直接关联着自己的前途,只要不判死刑,总有余地。何必为了一个我不认识,已经死了的人,而把事情做绝呢。
为什么那么多人对无辜惨死的人视而不见,而非要对凶手再三保护呢?就因为那个无辜的人已经死了吗!媒体只会报道罪犯多么可怜,多么穷,犯罪都是逼不得已有原因的,冤假错案多么可恨。有人去报道每年被无辜夺取生命的成百上千的被害人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的惨剧吗?
有人说,废除死刑是保障人权与文明的进步,那我想说了,如果进步就是枪杀100个无辜人命的恶魔可以就判21年,并且可以享受独立卫浴的房间还有健身房,这些东西可能是那些无辜惨死的人生前都不曾享受的(挪威案)。如果人权就是对那些制造7.5惨案,连婴儿孩子都不放过的恐怖分子好吃好喝的养着,有病给看着。那么我想说,这是对所有善良百姓守法公民人权的践踏。我会用必生精力与这种伪善的文明与人权作永不妥协的斗争!
写了有什么用?你能有那些专家有发言权?A专家说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B专家说不能杀,要文明,讲人权,不利社会发展,是。。。。。但我相信,不管A专家还是B专家,你杀了他儿子或女儿,他都会让你死,或死全家的。。。。
废不废除死刑只有受害者家属有权利发言,不要问大众也不要问专家,就像人贩子死刑一样去问问丢小孩的人看看他们的痛苦,有很多家破人亡的,但是死刑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一旦犯错就无法弥补了
死刑是每个人民头顶上的一把达摩克里斯剑时刻提醒每个人不要害人作恶,否则会得到应有惩罚,所以不能废除死刑。
善良和守法的人都会需要社会的稳定,惩戒那些危害仕社会的杀人、放火、恐怖袭击、拐卖儿童等,支持死刑。
死刑能强而有力地减少违法犯罪,特别是强奸犯杀人犯等所以支持,也是提醒自己一个做人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