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面觉得很精彩,本来想打五星。但是后面的结尾还是产生了一些疑惑,所以打四星。
第一个疑点,被告第一次与律师见面的时候,一脸轻松的样子说自己觉得不会被捕,是妻子觉得他有可能被捕,建议他找一个律师,所以他才来的。而在结尾被告妻子的信中,妻子给情人写到自己打算作伪证证实被告有罪,以此获得自由来永远和情人在一起。这难道不相互矛盾吗?如果妻子希望被告被捕,应该让他什么都不做直接被逮捕,何必还要劝他找辩护律师,而且还是有“绝境逢生案件之王”之称的大律师呢?这不明摆着不想让他被逮捕吗?律师若是注意到这一点矛盾,就应该意识到被告的妻子的控诉性证言有问题。
第二个疑点,按剧情设计,死者死于9点30分以后。被告如果确实在9点25分回家,意味着无罪。如果在10点10分回家则倾向于认定有罪。被告妻子如果简称自己丈夫在9点25分回家,那么有可能因为是亲属而被当作无效证言。妻子知道这点,便声称丈夫在10点10分回家,并且衣服上有血,说了杀人的话。之后又设计机关推翻了自己的全部证词。使人们相信妻子是为了出轨才背叛丈夫的,因此丈夫并没有10点10分回家。
伦敦著名刑案辩护律师韦菲爵士(查尔斯•劳顿 Charles Laughton 饰)接受了心脏病治疗,但是身体依旧虚弱,第一天回家休养,护士一直严厉监督他服药,并杜绝烟酒。管家为了便于上楼,还专门为他修了电梯。但是,种种关心照顾,对于这位桀骜不驯、
牙尖嘴利的大律师根本不起作用,反倒是一纸诉状令他倍感兴奋。律师梅休和当事人沃尔(泰隆•鲍华 Tyrone Power饰)登门拜访,请他出山打官司。原来,沃尔结识了富婆,两人相见甚欢,虽然仆人对他发明的打蛋器充满鄙夷,但是富婆却对他充满爱意,甚至为他修改了遗嘱,把8万英镑留给了他。然而,富婆却惨遭毒手。于是,沃尔成为警方的头号嫌疑犯。他的唯一证人是妻子克里斯汀(玛琳•黛德丽 Marlene Dietrich饰),然而后者登门时的冷漠与淡定,令韦菲爵士怀疑这其中另有隐情。
没有10点10分回家并不代表就有在9点25分回家啊。换言之,一个控诉的证据被证明是伪证,并不是被告人可以被判定为无罪的充分必要条件啊。甚至“伪证”之所以被判定为“合法的伪证”,也只是由于被告妻子的自己坦白,实际上法庭只要稍微调查就知道,并没有Max,也就是妻子的情人这个人,因此给被告带来优势的“伪证”只是“伪伪证”,而被告的优势也就不存在了。
影片最后说,根据英国的法律制度,被告一旦被判定为无罪,就不能再被起诉了。既然这么严格,那判定无罪的时候不是更应该小心求证么,就这么随随便便判定清白了,而且还不能改判。这也太不合理了。
除了这两个问题有点搞不清楚以外,电影的其他方面都很棒,尤其是演员的一些细节动作,非常精彩。
我蛮喜欢克里斯丁的,但没看过这本原著,有空也找原著来看一下。
说反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