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认为很多时候并不是什么问题都确定的,就比如说人的性格本身就是不同的,所以也会分好人和坏人,在坏人当中相对的来讲也会分好人和坏人,确实不可否认的,有些罪犯是死性不改,他们在服刑以后,出了监狱还会重操旧业,依然做一些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事情,但是这毕竟是少数,我相信很大一部分人经过监狱里的劳动改造都会有所感悟,出去以后会做一个好人,所以说我个人不是很同意这种看法,因为人都要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觉得我们可以从以下处理方式改进:
1、加刑处理
首先我认为,当然是可以给那些人贩子改过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在服刑以后放出去了,如果还会犯同样的错误,那么我建议对他们实施加刑处理,也就是说,第2次再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在刑罚上对他们加倍处理,比如说第1次判了他们10年,第2次就判他们终身监禁,而且是不可以减刑的那种终身监禁,对待他们来讲,如果不重一点刑罚,那么很难起到威慑作用。
2、变成黑人
如果他们一再犯错的话,可以把他们变成“黑人”,我说的这种黑人是在他们的信用上,或者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不给他们优待,比如说不可以坐飞机、火车、汽车等等等等,也就是说不让他们接受公平的待遇,这样的情况下就会给他们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3、提升偏远山区生活质量
如果我们仔细注意的话,就会发现这些人口贩子都是一些偏远山区出来的,他们的家乡也非常的贫穷,我认为这是主要原因,那么我们只要努力的提升偏远山区的生活质量,对他们实施正规的良好教育,相信慢慢的,他们就不会再犯法了。
我认为人贩子,特别是拐卖孩子的,之所以能对孩子下手,根本不考虑孩子内心失去亲人的那种绝望和恐惧,也不考虑父母失去孩子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实质上就是没人性,这种人别说判死刑,判什么刑都不为过。
人贩子真的很可恶,应该判死刑,看看还有谁来贩卖人口,可是我国的人贩子有几个被判死刑的,法律还是轻了。
人贩子本来就应该死刑,连小孩子他们都要伤害,简直是畜生不如
贩卖人口的罪行应该和贩卖毒品的一样严!
人贩子很可恨,对失去孩子的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但法不留平,人贩子在坏也得已法办事,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