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其愚蠢的,你可以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任何的东西,为什么要去打赏给那些虚拟网络里面那些你永远也接触不到的人呢?何必呢,你在现实生活中稍微花那么一点钱就可以接触到和他们同一类型的女人了。
奇葩说中曾说过,打赏女主播是一种对内容的付费,是有责任的表现,而挪用公款就另当别论了,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没钱还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是一种极其虚荣的表现,还可以看出这种人是极其的不务正业。
这是违法行为,应该被谴责,公款本来就不可以私自挪用。而且还是用来打赏女主播,没有任何意义。这种行为应该被大家共同抵制。
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还是当事人对自身的认识不足,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支付能力。
挪用公款就是犯法的行为,你还挪用公款不去做正事,反而去用来打赏女主播,这就是既犯法又违背道德的事情。
这个能算是病态的社会么?舞台上能歌善舞的我们不去追捧,去关注,却要花钱砸在这样网络的虚拟世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