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是指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洪水的形成往往受气候、下垫面等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按地区可分为河流洪水、融雪洪水、注川洪水、冰凌洪水、雨雪混全洪水、溃坝洪水等六种。我国河流的主要洪水大都是暴雨洪水,多发生在夏、秋季节,南方一些地区春季也可能发生。以地区划分,我国中东部地区以暴雨洪水为主,西北部地区多融雪洪水和雨雪混合洪水。98长江大洪水'和'98嫩江、松花江特大洪水都是由暴雨洪水形成的。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洪涝是最常见且又危害最大的一种。洪水出现频率高,波及范围广,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洪水不但淹没房屋和人口,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而且还卷走人产居留地的一切物品,包括粮食,并淹没农田,毁坏作物,导致粮食大幅度减产,从而造成饥荒。洪水还会破坏工厂厂房、通讯与交通设施,从而造成对国民经济部部门的破坏。中国自古就是洪涝灾害严重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在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共发生较大水灾1092次,死亡万人以上水灾每5—6年即出现一次,这种局面到现代尚无根本的改变。洪涝灾害不但直接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造成一系列其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疫病的出现。我国的雨涝1951—1990年。我国平均每年发生严重洪涝灾害5.9次,平均受灾面积667万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70万公顷,死亡三四千人,倒塌房屋200余万间。1991年全国有25个省、市、区发生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2400万公顷,死亡5133人,倒塌房屋49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799亿元。
洪水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洪水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低洼地区淹没、渍水的现象。雨涝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根据历史雨涝统计资料,雨涝最严重的地区主要为东南沿海地区、湘赣地区、淮河流域,次多雨涝区有长江中下游地区、南岭、武夷山地区、海河和黄河下游地区、四川盆地、辽河、松花江地区。全国雨涝最少的地区是西北、内蒙和青藏高原,次为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东北地区。概括而言,雨涝分布总的特点是东部多,西部少;沿海多,内陆少;平原湖区多,高原山地少;山脉东、南坡多,西、北坡少。
洪水产生的正反两方面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洪水发生的地点、历时、水深、流速及受其所影响的自然和人为环境的脆弱性和价值。洪水不仅影响个人和社区,同时也影响社会、经济和环境。灾害迫使灾民迁移,给社会管理带来困难,造成社会秩序的不稳定。破坏道路,直接影响人的出行。破坏人类的房屋等建筑。威胁着人类的生命。破坏人类的庄稼。产生次生灾害或流行病。破坏人类其他的生活物质来源。一种灾害的产生可能直接破坏人类生活物质,如洪灾直接将人类离不开的水资源变成浑水,不能饮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