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的疤跟我20年了,我今年22,小时候妈妈烧了一锅水,我不长眼趴里去了,以前的男朋友,见到我身上的疤就分手了。我还挺乐观,我觉得是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我是独特的。
受伤的时候我10岁,在一次市级比赛,参加200米比赛的时候摔倒,摔倒时没有觉得疼,流了一手臂血坚持完了比赛。这疤学校给我颁了个风尚奖,奖励我一笔小钱。
高一时,在走窗边看风景,同学打闹,碰倒了我手边一根扫把,扫把击打在我左眼上。看到的东西都有重影,然后我决定把这颗有点特别的左眼命名为:“邪王真眼。”
大概是我手臂上有个自己烫的疤,五年前和最爱的男孩分手了,自己给自己烫的。但是我不后悔,每天看着巨大的烟疤就能想到他和他陪我走过的青春。
高一时,脚背被热水袋烫了很大一个疤痕,暑假不敢穿露脚背的鞋,自己就觉得很丑,见谁都想藏起来,后来心理作用慢慢变小觉得是上天给的勋章。
大约刚记事的时候,三四岁吧,就动了很大的手术。没看到这条疤就想到不完美是人世间的主旋律。月有阴晴圆缺,接纳不完美,才能收获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