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合理,这个判决相对比较公道,我服”、“比较符合法制精神,我们感受到了司法公信力!”“虽然还不完全满意,但毕竟是一个进步”……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消息传出后,我发现网络上一片点赞和叫好之声。好久了,我们已经很少看到对一个颇有争议的案件,社会舆论的评价竟然出奇的一致!
锣鼓听声,听话听音。虽然都是点赞和叫好,但仔细琢磨网友们的评论可以看出,尽管再审于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大家还是有点不满意。可是,为什么大家不满意,还要对改判不约而同的叫好,甚至呼喊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制的胜利!”呢?
正如山东高院在判决中说的一样,原判“认定事实不全面,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其实,网友们之所以虽然不满意还要叫好,关键缘于原判“量刑过重”。也就是说,大家是相对于聊城中院一审的错误和不公正才叫好的!因为,虽然改判还不尽人意,但毕竟比原判有了进步。
有了进步当然就要叫好和点赞了。现在社会上总有人说老百姓不懂法律,“民意绑架法律”,这不胡扯吗?如果你的判决是公正的,老百姓怎么会有意见?如何民意能绑架法律,为什么民意虽然不满意,还要为山东高院的判决叫好?既然民意能绑架法律,那为何不继续反对山东高院的判决,直到达到民意的期望为止?
说“民意绑架法律”纯属放屁。中国的老百姓最弱小、最胆小,他们只有被“绑架”的份儿,他们谁也绑架不了。他们大多满于现状,懂得知足常乐,给点阳光就灿烂。他们的脑子里既没有绑架谁的想法,也没有这个的奢望。即使借给他们一万个胆,他们也从不敢想还绑架什么法律!
中国的老百姓太好糊弄、太善良了,只要法治有了进步,哪怕是有一点点和一丝一毫的进步,他们都会欣喜不已,激动万分,都要高声叫好、不住点赞——尽管他们还有那么多的不满意!但他们通情达理、深明大义,他们知道任重道远,他们懂得不积蛙步,无以至千里,不给这一点点进步点赞,没准就没有进步!
从无期改判为有期5年,历时一年多的山东辱母案终于尘埃落定了。应该说,二审在众所瞩目中公开宣判,用公开公正回应了此前所有质疑。网友们点赞和叫好都在意料之中,中国的老百姓最聪明,最懂法,因为他们懂得一个常识:法律必须保护自己的母亲,连母亲都不能保护的法律绝对与公平正义无关!
山东辱母案改判与民意无关,却与公平正义息息相关!
正真的民意是改判无罪,二审只不过是在民意及死者之间找了一个平衡罢了!一个与债权毫无关系的地痞、流氓,用极其恶毒的行为去所谓的讨债,不是作死还能说明什么?这事要是发生在法官身上,我看也未必能有那么大度吧!
所谓的民间融资,高利贷只不过是一种好听的名词罢了,确切的说一这种行为对放款的来说应该是一种投资,也可以理解一种理财行为,有投资就有风险,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就像银行坏账。对于投资失败,把损失强加于另一方都是不对的,用违法及恶劣手段逼债都应该要受惩罚的,在这事件当中110警察出来肯定是有问题的,讨债鬼(毫不相干的)限制母子自由,说什么也是非法拘禁罪,作为警察理应在现场就应该对他们做出严肃处理,先在的警察就是毛怕耗子!
此案非常蹊跷,舆论在主流媒体的评论全是叫好,无人质疑。很奇怪。此事个人认为,于是事先揣刀在身,随时准备弄人的。他说众人殴打他时,他后退摸到刀乱捅的,这个更奇怪,一群收帐的人会在会议室桌子上让你任意放把刀威胁你们?那些都是瞎子?他连伤都验不出来,凭什么说是被殴打了?出事后才说出什么辱母情节,这是狡辩,赤裸裸的撒谎。而且一个刑事案件居然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背后肯定有金钱的力量推波助澜。很多要被枪毙杀人犯都要杀人的理由,为什么不见媒体报道一个?我感觉,大家都被骗了,被利用了。
此案带来的后果也很严重,以后去找老赖收赖帐,必须得客客气气,低声下气,不能骂,当然更不能打了,不然老赖杀死你,在法院会说受到了侮辱,参考本案,只判五年。你们这是在保护老赖啊!
既然是依法治国,难道不该犯什么罪就获得什么刑法么?整个过程中违法的都应该受到惩罚,违法的该怎么定怎么定,杀人的该偿命偿命,说直白点,死者也就是个打工的,虽然干的职业让人唾弃,但是我想也养活着一家老小吧?如果说让放高利贷的被杀了,不杀人偿命,还合理些,这些小混混说上天也就只能吓唬吓唬人,被杀了不偿命,怎么给人家家人一个交代?自己父亲没了,还要受周围人鄙夷,设身处地,换我们自己,我们受得了?另外,请注意,于欢一家并非弱者,开着公司,还能开口就借一百多万的高利贷,中国这样的家庭除了一线城市,有几个?这样的人被包装成弱者,难道不可笑么?如果我妈受到侮辱,我一定拿刀杀人,但是我也做好一命还一命的准备了。况且,欠债不还,设身处地而言,谁遇到这样的也不会好声好气的去跟人商量还钱吧?当然,政府机关聪明人多了,既然这么判决肯定是有一定考虑的,我也只是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