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高中老师没有必要惩戒学生。都是快成人的年龄,首先要保证学生有自尊心。剩下的事都交给警察叔叔就行了。
一方面,为维持教室秩序而采取恰当的管教措施在教育上是必需的;另一方面,国家也有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维持教室秩序和保证学生安全的义务。
教育惩戒是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
无论如何,实施过度体罚绝非国家强制利益之体现。不论基于何种目的,过度体罚都是压迫性的和虐待性的,是不人道的。
旧式教育体制下,教师过多过滥地使用惩戒权,甚至给很多功成名就的读书人也留下恐怖记忆,但心存感激者也不乏其人。
所有惩罚的手段,都在体罚和变相体罚里,专家也都清楚,没有细节操作,只是模糊的说合适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