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买房的过程简直就像经历了一场战争,有朋友说买了一次房,瘦了好几斤。这确实没有夸大,毕竟房产少则上百万,多则上千万。
作为买家,不仅要面对卖家,还要提防不诚信中介的陷阱。虽然房产中介行业,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是好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不诚信的中介也频繁出现。笔者工作中,接到过各种当事人的咨询和诉讼代理,总结起来,少数不诚信中介的陷阱可以概括为以下六招。掌握之后,基本上可以避开中介的陷阱。
一、签合同,买卖双方不见面,不给合同正本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中介通常会说,要等另一方签字后再将合同给你。由于居间协议多为中介预先印制的条款,空白处较多,随后中介由于某种原因,可能会擅自在合同的空白处加上一些文字。
这样,一旦产生争议将难以举证添加部分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更有甚者,有的中介只签一份正本,保存在在中介处,这样可能方便中介随时修改或增添内容。
破解之法:签完合同后,务必让中介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的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果中介不配合,就拒绝签合同,或者将已经签字的合同拿走或撕掉。
二、中介工作人员私自收中介费或定金却人间蒸发
部分中介从业人员,打着优惠的幌子,甚至在没有签订居间协议的情况下,就向当事人收取中介费。或者虽已签订居间协议,但给付中介费不开发票,或者只是以中介人员个人的名义打了个收条。而当这个工作人员一走了之的时候,维权的难度很大。另外,还有的中介要求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
破解之法:实务中,确实很多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都不开具发票。如果要求开具发票确有难度,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加盖有中介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这样可以确保费用是中介公司收取的,一旦产生争议,也有助于维权。
对于中介要求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的情况,我们首先建议不要这么做,最好直接支付卖方。一定要做,至少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在协议中确定买卖双方均同意将定金直接支付给中介;二是,务必将定金直接支付到房产中介的公司账户而不要支付给中介公司的员工,出具收据要注明钱款的性质为定金并加盖中介公司的公章。
三、约定不得通过其他中介成交
中介往往约定,签订居间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不得再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出售方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否则承担房屋总结2%的违约金。
破解之法:卖方往往会委托多家中介出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指导案例确定的裁判要点:“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
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也就是说,只要房东通过多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买家分别通过不同的中介公司了解到同一房源信息,并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情况并没有利用原中介公司的信息、机会,故不构成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三方见面、透明交易
房屋买卖十分复杂,所以在交易前应与对方有所沟通。在交易时,*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见面,做到透明交易,就不会吃亏上当了。
2、查看相关证件辨明真假房源
对于卖方来说,如果中介公司提出现金收购,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防止中介公司在没有办理手续之前,将房子卖出从中赚取差价。而对于买方而言,要警惕假房源,有些仅是房托并非真正房主,如果在没有查看相关证件及辩明真假房东之前就交了定金,而中介公司又谎称房子被卖走,到时定金也难退回。
3、不让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不要委托中介公司代理买、卖两方,而是尽量让中介公司仅代理一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委托方的利益。
签合同,买卖双方不见面,不给合同正本。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签订居间协议的时候。这时候中介通常会说,要等另一方签字后再将合同给你。由于居间协议多为中介预先印制的条款,空白处较多,随后中介由于某种原因,可能会擅自在合同的空白处加上一些文字。这样,一旦产生争议将难以举证添加部分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更有甚者,有的中介只签一份正本,保存在在中介处,这样可能方便中介随时修改或增添内容。
破解之法:签完合同后,务必让中介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的公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果中介不配合,就拒绝签合同,或者将已经签字的合同拿走或撕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