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实际工作的体验。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入职两个月以来的感受,我会用“复杂”这两个字。环保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但是实际工作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我当初决定报考环保局的想象,想做事,不容易。困难一,本地的排污大户都是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隐性的行政级别和市政府同级,是当地的利税大户,解决上万人的就业,有很多合法的手段就能治你地方政府。企业不鸟你。困难二,环保局只是市政府的下属职能部门,服从上级领导是必须的。环保局考虑的只是环保问题,市政府则要考虑经济发展,居民就业,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哪个企业不认识几个领导。有些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走不得,折中处理,打打屁股罚罚款甚至不了了之。困难三,纪录片中提到的有些法律条文被引用的次数是0,确实是这样。在立法阶段,对于实际执法的可操作性考虑不足,取证很难,违法界限很模糊,很多法律条文“不好用”,总是用那几条。立法阶段的问题,我们很无奈。困难四,人手不足,培训不够。我们一个市级的监察支队,加上我们四个新考来的,实际能出去执法的不过十多个人,辖区大,任务多,跑不过来。环保和其他执法部门不同,对环保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你去检查污水处理厂,你连污水处理的工艺都看不懂,能查出什么问题,你知道那个设施是干什么?人家企业糊弄你还不容易。所以必须每天学学学,从最基本的cod,ss,氮氧化物,石膏雨的概念学起,到污水处理的工艺,脱硫脱硝的工艺,河流的分布情况,上下游的情况,上风向下风向的情况,大量的排放标准需要记忆。再到实际现场,哪个设备是干什么的,出现什么情况代表了什么,意味哪方面可能出现问题。都得靠自学,良心活。困难五,其他复杂情况。
就这问题本身来讲,当然有。作为南方某县级市的监察狗,虽然不算多,但是我们去年一年下来也能罚个六七十家企业,500多万罚款。但是,执法权力真心偏软,确实“没牙齿”。就我多年执法经验来看,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唯经济论,这个大家都说烂了,都明白;二是唯稳定论,所谓“稳定压倒一切”,所以环保执法最多意思意思,没法把企业往死里搞,要不来真出社会性事件了大家都完蛋,但你不往死里搞不痛不痒的企业根本不在乎啊;三是关系网,这个大家都懂得;四是法律,我不得不说,中国的环保法律真是坑爹货,可操作性极差,包括新环保法,也是一塌糊涂,配套的实施细则竟然跟基本法前后矛盾,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再看看同期公安部出的新环保法移送公安的实施细则,那才叫专业,那才叫有操作性,甚至说你环保法里描述的不清楚的名词我们公安部来给你解释,真真是。。。哎!还有老环保法实施那么多年,环境刑事案件全国基本没有(我记得好像一共13件),然后13年“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了个司法解释,我们去年一年就抓了两,虽然判的不高,一个六个月一个九个月,但至少以后可以好好吓吓那帮老板了:看看,不整改就把你抓进去!对比一下环保部法律的实施情况,真是一把辛酸泪啊。
有啊,在新的环保法实施之后,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要比之前大很多,记得上次某环保法学者来我们公司讲课时提到,在此之前有的企业根本就不把环保执法人员当回事,每次出现问题,罚个10万、8万的,根本就无关痛痒。 甚至有的企业就长期准备着10几万等着环保执法部门来罚,信封一递“这是10万,不用找了”,让人又可笑又可气,难以想象满心为民众着想的环保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形下是种什么心情,当然这是个别现象,不过从这样的例子也能看出环保执法的窘境。但是现在不同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有一种方式叫“按日计罚”。所谓按日计罚,是指环保部门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罚款后,在30日之内对其暗访,如果发现还未改正,就可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罚款上不封顶。
不可能有 有就会乱套 西方在这方面比较成熟 我们要学习发达国家的一些好的经验 去其糟粕 吸其精华 说到底是中国法律还不够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