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考虑:经济状况,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两岁以下归女方,到了孩子能自己选择的时候遵从孩子的意愿
自幼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的孩子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跟随姥爷姥姥生活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0周岁以上的孩子要争取孩子意见,孩子愿意跟着谁就判决给谁抚养。这是基本的,还有其他条件,主要是看抚养条件,与户口在哪儿无关。
说一个不搭边的话题,婚姻嘛,如果撤了,希望双方有高尚的情操,给予受害方孩子最大的安慰,因为他是最无奈伤害最深的,不喜欢任何一方单独一直带着,希望把危害降到最小,万事都需要开明通透的双方!
主要是看孩子的年龄来判决的,2岁一下的女方,2-10岁的是看谁的条件好,10岁以上的孩子,看孩子的意愿,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那就有利于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