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手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如果无力还款的,根据尚欠到期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卖方可起诉要求付款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买受人不会被通缉坐牢。《合同法》第15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付款,161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额付款,如果无力支付的到期金额达到手机总价款的1/5,卖方就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支付手机使用费,当然,卖方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尚欠的全部价款。无力支付购买手机价款的,双方之间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法律程序解决,而不能通过刑事法律程序解决民事纠纷,通缉抓人是刑事措施,不能用来解决民事纠纷。不还款初期您会收到一些律师函或者是律师电话,跟您好商好量让您还款,如果您执意不还款,他们会到法院起诉您,您肯定败诉。剩下的就是执行法律判决了,最起码会进入失信名单,这是得不偿失的。
那要看你买的手机是上征信还是不上征信的,如果你是从捷信、百千、达飞既有、马上金融买的,那恭喜,三个月之后不还就上银行黑名单了,可能会面临着起诉,而且这样的机构是不能逾期的,因为你只要是逾期哪怕1天,都会上央行征信哦~如果是其他金融机构买的,可能会上大数据黑名单,不过这个不严重,最多挂个老赖。3个月内会产生滞纳金和利息等费用,超过3个月移交催收部门,先是给你打电话,各种说法,再不换直接上报给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以后办贷款和信用卡都比较麻烦了,金额不足1万的通常不会移交经侦部门。
手机已经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如果自己想要购买手机,但是钱不够的话,是可以考虑分期付款的。作为债务人,是需要及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如未及时在还款日前(含当天)保证款项到账就会逾期;逾期会产生滞纳金,并且影响您在人行的信用记录,建议您尽快还款,避免影响您个人信用! 若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个人信用。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取rmb10元或usd1元。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日息万分之五,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逾期第十天,系统将在当天凌晨(第9天24点)自动产生30元滞纳金;逾期第三十天,系统将在当天凌晨(第29天24点)自动再产生80元滞纳金;逾期第六十天,系统将在当天凌晨(第59天24点)自动再产生100元滞纳金;逾期第九十天,系统将在当天凌晨(第89天24点)自动再产生160元滞纳金。为避免影响个人信用,建议按时还款,如不方便全额还清账单,请至少按时还清最低还款额的部分。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指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大额消费时,由银行向商户一次性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然后让持卡人分期向银行还款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