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是针对是否“介意”来答,我完全不介意。我在结婚前倒是提过,但那时我们白手起家,签不签真的没意义
但我觉得有些情况签了比较好。比如我现在的婆婆,前夫是开酒店的,但后来酒店倒闭,加上身患绝症。他们婚前未签过财产公证,所以她前夫去世加破产所欠的债,全留给我婆婆还,对于不幸丧夫又要抚养儿子的她来说,可谓沉重打击。她告诉我们,若之前有签财产公证,至少她可以保留自己原有财产的。所以现在跟我公公在一起,两人是有签的。
因此我觉得,如果婚前至少其中一人从事比较有风险的生意,那么签财产公证可以是对另一方的保护。
两个人真心在一起肯定不是因为钱,没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作为一个公证员,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我实在有太多的话要说。
在婚姻生活中,我认为可以划分为两个世界,一个是情感世界,一个是法律世界。
当两个人只生活在情感世界里,我觉得只有神仙眷侣四个字足以形容他们。
我相信有这样的存在,只是太少太少。
当两个人选择结婚登记时,他们实际上就选择了用法律世界约束彼此,从此以后就有了夫妻关系,有了扶养权,有了继承权等等。从这个角度上看,我们应该理解婚前财产公证。
想说的还有很多,以后再交流吧!
门当户对是必须的,现在男女平等。经济独立的女人才值得尊重,如果说硬要认为漂亮能带了价值,那这是对所有女人的侮辱,因为每个女人都会老!爱情和婚姻都不是高攀的借口,因为现实就是城里的男人根本看不起农村的女屌丝,门当户对的白富美和农村的女屌丝是有区别的,农村的女屌丝认为不用上学不用工作就可以进城,把一切意淫的很美好,但却面对不了城里男人(高富帅)的打击,现实就是城里男人不可能会爱上比她差到十万八千里的农村女屌丝的,何况还那么穷酸那么低贱,还始终认为城里男人智商有问题就会爱上她,非她不娶了,还认为城里的白富美都比她笨谈个恋爱都AA制,结个婚买房子也是男女双方父母还各处一半,殊不知靠男人这种行为在城里的女人眼里很低贱很蠢,因为每个女人都会老,再加上现在的男人都靠不住,所以城里的白富美才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毕竟离婚是不犯法的,不善待父母是犯法的,这就是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地位区别。就像穷人和富人一样,女人穷了一样低贱。古今中外门当户对,门当户对不分未来和现在不分男人和女人,但分了富人和穷人,所以条件越好的人越要门当户对。门当户对才是对女人的尊重,只有在双方经济思想对等的情况下才会得到真正平等的尊重
不介意,分清楚挺好。
不介意 因为如果他要这么做的话 我就等比他有钱了 再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