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付出义务,享受权利,这是任何人之间交往的对等关系。对于父母与子女这种关系而言,养育对应养老。也就是说,在你出生之后,父母承担你的抚养费用或直接进行抚养,在此等条件下,你具有赡养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
是你的权利,尽力争取,不是你的义务,不要去承担。他只生你,没有尽过抚养义务的话,对你来说他就是个陌生人,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从道德和法律上来说你都不欠他任何东西。
记得以前看过类似的案子,律师是这么讲解的:法律上具有赡养的义务,道德上拥有拒绝的权利。
从法律上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你能出示收养证明,那么与亲生父母相关的义务就解除。
如果没有收养关系,你是跟生母一起生活,生父并未照顾过你,即使如此还是有赡养生父的义务,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那么从道德方面来说,应当有拒绝的权利。
这个拒绝,并非不出医药费,而是从各方面减少法律对自己的约束,举个例子,你可以去开一份贫困证明,或者在最低限度承担医药费,可能也就一两百,或者是直接起诉生父并未履行抚养儿女的义务,申请赔偿,再用赔偿垫付医药费。
我差不多就是这种情况,我宁可花钱一次次打官司上诉,我也不会承担一分钱医药费和履行所谓的赡养义务!!!有钱打水漂我还听个响!!!我只对我妈尽义务,十月怀胎生我的是我妈,一把屎一把尿拉扯我长大的是我妈,玩命赚钱供我读书的是我妈,难道就因为他提供了一个精子就白白等我去赡养吗?想什么呢,做梦!!!反正我这边亲戚谁也不敢挑刺,我怎么长大的,怎么活下来的,有那么多亲戚朋友老邻居做证呢,大不了就起诉我,我赢了天下太平,我输了就继续上诉,不停地上诉,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老老实实的百年后我也许会给他个葬身之地,不然我绝对会挫骨扬灰!
不用给他拿钱,我跟你的性质差不多,我妈怀着离婚,我都不知道现在的爸是后的,亲爸20年一次也没来过,2016年,他死了,没有亲孩子,有两个在次结婚人家带来的,生前欠别人5万,债主找我要,我说不义务还,最后债主把我告了,法院判的,我没有义务帮他还债
你还可以选择坟头蹦迪。我判断一件事该不该往往看得失,你出钱打水漂可以听响,但是出医药费是给自己添堵,花钱买自己不开心干嘛,别人怎么看不重要,你和你父亲那边又没什么关系反正以后也不走动的,毕竟父亲都是垃圾,干嘛要和垃圾的家人走动听他们逼逼
你既然问了这个问题,说明你内心是想承担一些的,觉得不出钱内心过不去。其实吧,我是觉得多少出一点表一下心意,但是出多出少谁都不可以道德绑架你,毕竟没有照顾过你。我知道这样说感觉有点圣母,但是我想还是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的机会好点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的确从未养育你,法定你没义务承担。他那波亲戚也不是什么好鸟,无非想找个人来承担,如果有遗产,那些亲戚会不会找你继承?所以,法律上不应承担什么,其他你自个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