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在我心中是一个特别的存在,我听80年代的香港流行乐,也听欧美乐坛的重金属摇滚,对于王菲那样空灵缥缈的歌也是情有独钟。但是民谣,与以上的种类风格迥异,那是一种类似田园风格的清新,柔软平和,它从不向你的心中注入热血,却赋予你一汪宁静的湖泊。《醉乡民谣》也是这样,娓娓道来,从不是新的,也不会变老,用民谣,为沧桑岁月唱首歌。Llewyn是个失意的人,有那么一点才华,也有着所有艺术家都有的通病,贫穷,坚守,不修边幅,也有一颗柔软的心。
他常常抱着一只不那么听话的猫咪,带着它坐地铁,看着窗外不断闪过的站牌,猫咪也常常跳上他的肚皮,然后从窗户缝中溜走,Llewyn就匆匆的穿上外套,狼狈的出门追赶。我总是觉得这些场景特别温馨,一人,一猫,人类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相依为命。Llewyn似乎总是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圈子里,居无定所,唱相同的歌,说相同的开场白,最后遭遇的,总是失败。看惯了太多凡人成为英雄的故事,这样一部讲述Loser的影片多少给了人不一样的感觉,我自己也没有猜到影片的结局,我原以为Llewyn最后会声名大噪,看来,世事从不予人千分顺意。整部电影十分平缓,就像一首静谧的田园诗,产生于寒冷的冬季,男主角没有厚厚的大衣,嘴里哈出白气,踩着深深的积雪,开着车在大雪飞扬的高速公路上,眼神空洞。
影片里最让我深刻的场景是民谣歌手演唱的俱乐部(姑且称它为俱乐部,我也不太确定那是什么),灯光昏暗,只有一束聚光灯打在歌手身上,一把吉他,一只麦克风,演唱开始,歌手和观众都如痴如醉,只有歌声静静回荡。那一瞬间让我真的愿意相信,
世界上有那么一个地方,只有音乐和爱音乐的人们,飞扬的大雪与流逝的时间,缓慢,清晰,那个地方,是醉乡,是天堂。电影里让我喜欢的是流行音乐天王贾老板的倾情出演,让一个拿过无数乐坛大奖的人来演一部关于音乐与梦想的电影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一直以来对贾斯汀的印象只停留在歌曲方面,后来发现他在电影领域也有不少涉猎,像这次的《醉乡民谣》,还有之前的《社交网络》《时间规划局》等电影中都有他的身影,这让我对这个能唱会演又帅气的大男孩十分欣赏。既然电影的名字中有“民谣”二字,音乐在电影中是必不可少的。
题材来看,也许许多人会认为这是科恩兄弟导演生涯中风格最为迥异的电影,你们错了。影片不仅仅是科恩兄弟对美国民谣的追忆,更重要的是当我们看到影片的结局时,我们会惊呼,这就是科恩兄弟的作品。构思令人妙不可言!看着这部作品,
我突然想起科恩兄弟90年代初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巴顿·芬克》。当然《巴顿·芬克》的伟大之处在于,这是科恩兄弟向好莱坞电影环境的控诉,也反应了那时无数独立电影人的呼声。而其表现方式,更是拍案叫绝。是好莱坞历史上即晦涩难懂却同时博得许多人会心一笑的电影。而这部《醉乡民谣》装载的内核虽早已不像过去那样激烈,但是科恩兄弟想表达的心境却是如出一辙。在表现形式上,虽不如《巴顿·芬克》那样有如此多的借代手法,但是这部影片足以留给后人许多遐想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