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部片子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源于我个人比较偏爱的黑人演员威尔·史密斯先生和这个噱头味儿十足的片名。史密斯先生就不多说了,他那精湛的演技无论是在《全民情敌》、《飙风战警》这样的烂片,还是在《当幸福来敲门》、《拳王阿里》这样的上乘之作中,都给我们留下过深刻的印象。影片上映之前,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我是传奇》一定是我所热衷的商业片之一,如果说威尔·史密斯还不足以吸引观众的话,那么那条戏份堪比女主角的狗、那些看起来和曾志伟一样笨重却轻功和楚留香一样了得的僵尸先生们也足以吸引大家掏钱进影院了吧。
可是事实证明,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史密斯先生还是足够胜任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人”极具挑战性的角色的,但电影的结局实在烂得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完全把影片前半部分所营造的恐怖气氛弄得支离破碎,完全失去了悬念的软恐惧,变成了硬邦邦的人类与僵尸的斗勇不斗智,而且影片的结局煞是突然,等黑屏“嘣”的一声出现在屏幕上,我愣是没有从剧情中出来,沉默,五秒之后,自己骂了一句:What the f**k,这就完了? 总体来说,影片的故事俗套却不媚俗,选取了一个离我们很近的年代,硬是要营造出耸人听闻的世界末日的背景,势单力薄的史密斯先生和他那条忠诚的爱犬还要和僵尸先生们做着坚持不懈的斗争,前半部分的五十分钟,诺达的曼哈顿就只有形单影只的史密斯先生一人。
前半部分所酝酿得还不够到位的僵尸先生们也等不及了,一个个的赶紧出来秀电脑CG特效了,原本靠营造恐怖气氛到现在也都变成了赤裸裸的肉搏了。反倒是史密斯先生那个英勇就义的举动让我脑海中忽然浮现出董存瑞同志舍身炸碉堡的光辉形象(难道美国也搞主旋律?)。
看完之后,愣了:难道这就是网络上杂志上整天口口声声说耗资1.5亿美元砸出来的《我是传奇》吗?再回想一下,这些钱都砸哪儿了?租用曼哈顿的街道应该花了不少钱,清场费估计也不少,另外史密斯先生的片酬应该也不低,因为影片除了史密斯先生和他那条爱犬之后,几乎没有像样的真正意义的主角,就连那个后半部分才猛然蹦进大家视线的美女也像一个跑龙套的。 最后八卦一下,刚看了有网友的文章,说原来此片是给阿诺州长设计的,导演是被称为票房毒药的迈克尔·贝先生,幸好俩老都没来,要不然这部目前票房飘红但评论不太好的”大片“真的要成为一颗票房毒草了。
说实话,和他身边惟一的伙伴、战友——爱犬萨姆,如果你觉得这样还不够凄凉的话,编剧还要将曼哈顿变成一个荒蛮之地,成群的乌鸦栖息在大街上,小鹿们时而悠闲的散步时而急促的奔跑,另外还有僵尸先生们的不时拜访。这和我想象的好莱坞典型商业片模式完全不同了,于是乎我觉得在接下来的某个时刻,爱犬萨姆会离我们而去,取而代之的,是戏份虽然不多,但至少美丽动人甚至和我们的史密斯先生产生一段旷世之恋的美女出场,我估计的没错,萨姆为了救史密斯先生而被感染,在可爱的小萨姆快要加入僵尸家族的那晚上,
史密斯先生含着热泪掐死了萨姆,像我这样看电影已经看到麻木的人也不禁为之动容,可怜的萨姆啊。剧情并没有像我原来构想那样来一个大转弯,被激怒了的史密斯先生不自量力的去找僵尸先生们单挑,不料自不量力,在即将命丧僵尸嘴下的史密斯先生被美女搭救,接下来的剧情就不用说了,俗得掉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