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生活就是那么简单,上课,打魔兽,打篮球。在军训的时候每个小队都要表演节目,我总是站起来唱周杰伦的歌,后来学院的人都叫我“小天王”,哈哈,时不时也会去参加学院组织的唱歌比赛,总是很快得被刷下来,没办法,和学生会关系不好啊,呵呵。但还是很开心。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武汉晚报》组织过一次周杰伦和刘若英的模仿秀比赛,我鼓起勇气第一次走出校园参加比赛,大学的几个好朋友都怕丢不起人,纷纷表示不陪我去,最后只好叫了个小学同学,穿了个20块钱的球鞋,向那汉口江汉路步行街的花花世界进发。“好漂亮的KTV哦!”我惊叹道,里面坐了一堆女孩子,大部分是唱刘若英的,我在听了4遍《后来》之后终于轮到我唱了,是的,《安静》,这首最不像周杰伦唱腔的歌曲,从我的口中温柔唱出,我觉得我唱的不错,台下女孩们也交口称赞,我有些飘飘然了,剩下的几个唱周杰伦的也没有我唱的好,结果我们组唯一的一个晋级名额被一个玩双截棍打到自己的长得像猪头一样的女汉子拿走了,是的,她唱的是跑调的《双截棍》。
能回想起过去。2000年,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那个成天戴着鸭舌帽,讲话唱歌永远口齿不清的人是谁。觉得他的帽子很酷,于是那一年的冬天都把小黄帽的帽檐压的很低。2001年,这个男人穿上了红色的帽衫,帽子盖住眼睛。在电视上看见这个男人,帽子早已脱下,穿着一件黑色背心在屏幕里晃,嘴里如跑马一般念着一长串词。记住的只有一句,“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2002年,第一次知道日文的1234怎么念,某天跟朋友聊天,他说了谢谢,下意识地回答:“不会。”突然想起那一家叫做半岛铁盒的书店。周杰伦,你陪我走过了一整个青春。
像是又回到那个身边总是有很多人的年代,鼻子边总是飘着前排女生洗发水的味道,后排的哥们儿一直在调戏着隔着过道的班花,永远大大咧咧拿男生当炮灰拿自己不当人在球场上把隔壁班打趴下的女汉子,仿佛幽灵般四处游荡隔几秒就拉着一个人的耳朵折磨着所有人耳朵的老班,还有那个我们再也回不去的空气中总是有淡淡青草香的夏天。现在,再次听从前的周杰伦,就像一伸手就可以触碰到那个曾经最像自己的自己。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时光机器,那就是这前奏的鼓点。它不仅把我的思绪带回了那个用所谓“面包机”去听音乐的年代,更使我的每一寸皮肤、我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运回了那个时空。好像重新闻到了那年的空气,好像重新踏上了那年的老街,好像重新骑上了那年去往音像店的自行车,好像重新爱上了那年爱过的女生。好像,重新回到了十七岁。
在我的生命里,唯有周杰伦,曾那样牢牢地占据着我在音乐世界中所感到的一切。唯有他,在我的生命里独一无二的垄断了那么久。听《美人鱼》的感动并不是音乐本身带来的,而是时间带来的,生命带来的,是那青春河流中流过的每一个周氏音符带来的,它是一首长达十数年的歌。这让别的音乐人,怎么去比。
就是觉得自己太没出息了,什么基的迷的嗲的炸的丧的没听过,一听周杰伦 ,整个人生都在轰鸣,他的音乐是我多巴胺最稳定的来源,而温习他的音乐就像是定期狂欢,那种根深蒂固,可撼动,无法替代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