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开始是被他饰演的李逍遥给迷住的。那个爱耍帅扮酷,痞里痞气,善良仗义,又爱打抱不平的逍遥哥哥,是大部分女生都喜欢的类型。作为娱乐圈中人,有过硬的演技是最基本的素养。胡歌不仅有演技,个人的高情商的很逗的性格也是让人喜欢。胡歌的人品也是值得赞扬和学习的。出车祸后,他以助理张冕的名义捐钱建了小学,还照顾他的家人,以报答车祸前的换座位的恩情。对胡歌的喜欢是,始于颜值,忠于人品,陷于才华。
我喜欢胡歌,是从李逍遥开始的。当我看到胡歌扮演的李逍遥时只有一种感觉:这就是我想象中的李逍遥。当时的胡歌凭借《仙剑奇侠传》一炮而红,也成功俘获了我这个迷妹,但真正喜欢胡歌,应该是喜欢他的坚强和努力。他在事业陷入低谷时不放弃前行,又在“功成名就”时急流勇退,用话剧沉淀自己,然后成功转型。他勇于尝试,敢于直面伤口,也虚心学习,不断锤炼自己。这样双商颜值均在线,低调幽默有内涵的年轻人,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老胡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的明星,而且他人品好,演技好,更重要的是特别有爱心,责任心。总之这是一个让人从内而外都找不出黑点的明星,可以说他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流,一旦接触就让人欲罢不能的爱上他的人。
最开始是因为仙剑一里的李逍遥,我记事起的第一位古装男神!后来就是因为任何魅力了,出道这么多年,几乎是零黑点,低调有实力有作品!
娱乐圈中,胡歌依然能保持初心,出淤泥而不染,实属难得。最后我只想说。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胡歌,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像他这般优秀的人。
大多胡椒都是看着你的电视剧长大的,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你身后的万丈光芒,还有你这十年的艰辛。十年前,你是风流潇洒的逍遥哥哥,十年后的今天,你是历经生死洗尽铅华的梅长苏,谢你十年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