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就算是明星开的店,卖的货物价格也不应该超过正常的店面货物价格,因为物品的真正价值就在那里,该是多少就得是多少,也许会上下波动,但是不能偏离的太离谱啊!我打个比方,比如说一家店的水煮鱼是35一盘,而某明星XXX开的店同样的菜是55一盘菜,那么你会去选择哪家?也许有人会说给人家明星个面子呗,就买他家的,我想说他能当红考的就是人民群众,现在自己进军服务行业还耍大牌,没有基本的服务理念还想多挣钱,这就说不过去了吧。
而且我一直在跟我的朋友们讨论,中国现在的娱乐圈水深,而且从业者良莠不齐,即便是大红的明星,论其人品真的也不见到好哪里去,特别是在国家问题方面,一红了,就改国籍了这是什么玩意啊!你有什么理由改国籍啊?你有一个正当理由吗?还不是认为外国好吧!挣钱的时候知道祖国人民了,捐款的时候就没钱了。
我的想法是明星去做生意不是不可以,但是要讲良心,你的价格可以贵,但是你的品质一定要好,如果你只是靠光环去做生意早晚有一天是会失败的。因为你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因为谁也不是欠你的,你不遵循价格规律,擅自提价早晚就会被市场自然选择,最后只能灰溜溜的把店门关上退出这个行业,这样的例子真是太多了,所以劝说一下明星们,不要过度的使用自己的影响力。
吐槽一下也无可厚非,明星既然选择开店,那就应该遵循当前的物价水平,而不能说因为自己的明星效应就漫天要价,归根到底说,明星开店的消费人群几乎都是普通的工薪阶级,价格过高,最终伤的只会是粉丝的心,粉丝伤心就会掉粉,最后伤的还是明星自己。
有人可能会说,明星开店,有人去吃,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什么可吐槽的。请大家不要忽略一点,明星开店他凭什么收费贵,就是因为一点,人气,我有人气,自身就是宣传点,我定价高点也无可厚非,这是严重的定位错误,在电视荧幕前,你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但是你选择开店,你就是普普通通的老板,一份正常的牛骨火锅汤,均价不到一百,明星店硬是收个300,这不就是活生生的宰客吗?!真的就是开店如抢钱。
郑爽的炸鸡店、黄晓明的奶昔店、薛之谦的火锅店、孟非的重庆小面等等,无不被人吐槽,大部分店更是开业没多久,就关门大吉。毕竟你不能因为自己是明星,就漫天要价,作为明星,你本身的吸金水平就根本不是我们平常老百姓所能企及的,开个店还要漫天要价,被吐槽难道不应该吗?!最近新闻也报出,好多明星老板店铺卫生条件堪忧,店铺环境令人咂舌,就这样的店铺,收费还这么高,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作为老板,你们理应遵从市场规矩,而不是一味的高价抢钱,伤了粉丝的心,苦了粉丝的钱包!
明星开店收费贵,不应该被吐槽。商品经济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公平公正,我不觉得这里边有什么槽点。
我们发现有明星代言的产品一般都比同类产品价格高一些,毕竟是属于名牌,知名度在那里。明星自己开店的时候等于自己为自己的产品代言,而且是自主选择的,相对于商业代言行为更可信一点,价格高一些也无可厚非。如果你觉得明星开店里面的商品价格你不能接受,那你完全可以选择离开,没有人强制你去购买。
现在大家追星的方法都变得简单粗暴,更喜欢关注明星的隐私和负面新闻,而很少去关注其作品的好坏。即便有一些对于演技的评价,也大多是一路骂过去,那些评价的人,你能不能够专业点,好歹举几个例子进行对比,说一些专业的名词也好。到明星的微博底下骂人,不过就是图个嘴上痛快,和那些网络喷子一样,一点技术水平都没有。
有那么多时间,你就算不去关注民生,关注社会,也可以用来多读书学习,不能拯救世界,好歹可以拯救自己。何苦在这里骂来骂去,双方粉丝互相搏斗,看似热闹,实际上都是在浪费生命。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你别和我说明星是公众人物,容易给大家造成错误的引导,正常的人都不会因为某个名字而去,一定要做某一项决定。如果追星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建议他身边的朋友多劝劝他,为了别人而破坏自己的名头生活才是最愚蠢的。
明星开店收费贵,若是店里的环境,商品的优质,那价格高并没什么毛病,但若不是,就像我们平时遇到的收费贵的店铺一样,我们当然会吐槽,再加上明星这个特殊的公众身份,大众的吐槽声当然会比平常的大。
(1)明星开的店和普通人开的店的差别就是明星开的店会有明星效应,就像平时打广告那样,可以吸引粉丝的消费。平时一些店铺请人打广告,因为成本的提高,价格也会相应的上涨,但是明星开的店本身就已经带有广告效应,成本没有提高,按照成本价格理论,价格理应不该提高。但是,作为老板,根据市场的竞争情况,以自身的人气提高价格,赚多点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能合理定价在加上自身的人气,还有公众的好评,相信会赚得更多吧。
(2)明星开店,他自身也应该明白自己开的店会吸引来自己的粉丝,这时价格若不合理。公众难免会认为明星自己仰仗自己的人气敲诈粉丝。毕竟人们也会想如果你不是想靠自己的人气赚钱,为何要公开大肆宣传自己开的店。
(3)明星开店,如果价格不合理,甚至引起公众的反感,自认为是得不偿失的。价格合理,得到大众的好评才是真正的名利双收,粉丝偶像双方共赢的和谐局面。
粉丝还是要理智追星的,偶像开店收费不合理,一次两次去光顾无可厚非,若是经常去,甚至“宠坏”自家偶像可就不好了。
前段时间新闻爆出孟非和黄磊二人所开的火锅店由于价格过高,被众多网友所吐槽的对象。作为明星这种做法无非就是利用自身的名气,以达到赚取金钱为目的一种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我们无需多言,然而从本质上来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过度消费,真正富有的人会去经常吃火锅吗?也许吧。但是真正带动消费需求的群体还是广大的中产阶层又或是最底层的普通百姓们,他们收入也仅仅维持家庭的基本开销,哪里又消费得起这千元的火锅大餐。所以说明星利用自身的名气来开店做生意,并且把商品价格拉高,这无异于慢性自杀。他们违反了经济学十大原理中的一些规则,市场通常是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放弃的东西。不知黄磊孟非二人是作何感想。
这件事情的本身我们不需要去评判对与错,因为这是毫无意义的,而时间会给出我们答案,这般如此是对还是错。但是从本身来说还是建议黄粱一孟能够遵循市场的本身来经营,因为只有这样,对于粉丝,对于普通消费者也对于他们自己是一种良性的发展。
最后,我要吐槽😒,咱开店做生意,东西也便宜点,让我这小屌丝也去消费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