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艺人本身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污点~
犯了错不怕,但是你把犯的错搬到了大荧幕上就会很恐怖了,就像一个小点点被放大了无数倍,甚至于大到把你的人生和事业都给盖住了~
所以即使成功复出了,有导演用你,有公司要你,但是也会有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尽可能不要犯错,因为日后即使能够改正,能够洗白,可是一旦有一个观众发掘出来了,那么都会让大家会想到你不好的一面。终身的污点是很恐怖的,因为总是会有人说,有人记得,尤其是黄毒这类的严肃问题!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们平常老百姓是这样,明星则更是这样~
对娱乐圈来说,似乎没啥影响~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有这个想法,可能娱乐圈本身就是一个大染缸吧,再多一些绯闻和杂料都没有什么关系了。
但是说正经的,如果这个娱乐圈是干干净净的,可能很多狗仔就会失业了,而会产生这个杂乱的风向是因为很多明星就是希望靠这个发展得更好,所以狗仔队的不实报道或者过于侵犯隐私,是不对,但是受众的心里是不是也应该改一改?让三观变得正常一些呢?
而对于劣迹艺人的回归我还是持观望态度的,如果能够改正,让大家看到一个更好的自己也未必不是一件正能量的事情,我们也应该抱着宽容的态度来看待,死抓住一点不放也着实不太好哦~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我们更需要理智去看待~
既不能“忘性太大”忘记过去那些错误,也不能过于心胸狭隘,毕竟社会里需要有“容人之量”。就像要求里面一样,如果第二次再犯,那么必将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即使想回到荧幕也需要层层的审核和关注,经得起挑战才能够成为最终的赢家。
这种规定无疑也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样本,而我们的生活不是也应该这样学习,从而改善自己做的更好吗?
所以我不反对改正可复出,但是想要真的改正,恐怕要付出的更多~
中国的娱乐圈是一个已经混乱不堪的地方,这几年中国娱乐圈出的一些事情,真的叫人不堪入目,由此可以我们可以想到,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娱乐圈的管制是比较松懈的,甚至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确的管理制度出台。现在娱乐圈的乱象急需要治理,而且要严格的进行管控,引导娱乐圈变成一个正能量的传播之地。
最近有消息说劣迹艺人改正可复出,这对于本来就十分混乱的娱乐圈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犯错误的话,改正以后就可以得到大家的原谅,因为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改正以后就是一个好事情,这点相信你大家都同意,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用一个办法去管理,因为事情总有一些区别。
娱乐圈劣迹艺人,造成的社会影响是没有办法短期弥补的,甚至他们的一些行为可以极大的影响到一代人的行为和思想,这样的劣迹艺人改正是可以的,我们也能接受,但是绝对不能再一次的回到娱乐圈,因为这给人的感觉是什么呢?对于一个舆论集中的地方,一个劣迹艺人复出反面的效应更大。
我们举一个例子,国家倡导节约型社会,但是有的名人竟然花几个亿结婚,这件事情在娱乐圈竟然被传为佳话,所以近期中国社会的结婚更加的奢靡,彩礼更加的上涨。而且娱乐圈争相效仿的人更多,这样的事情根本没有真正的管理和处罚,但是实际造成的危害却已经开始蔓延,估计一代人都会受到影响。
对于一个劣迹艺人改正重新回到娱乐圈,这会造成娱乐圈更加的混乱,一些人会认为就算自己犯错,很快就可以被谅解的想法。对于关注娱乐圈的老百姓来会造成一种错觉,大家会认为:吸毒似乎没什么可怕,因为某某明星吸毒之后不是又回来了,涉黄的人员可以继续在娱乐圈混啊!一旦这样的想法蔓延,娱乐圈真的是无法无天了。
涉毒和涉黄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行为,艺人首先是公民,只要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必须要付出代价,这是其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其次,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拥有一定号召力,因此其所做出的涉黄和涉毒行为会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对艺人的言谈举止有极强的模仿力,如果不从惩戒力度上进一步加强,就无法让其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这对社会风气的改良是极为不利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任何人都有犯错的可能,问题的关键在于其改正的态度和决心,曾经的尹姓艺人作为知名歌手,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涉黄行为,对这种人必须要采取终极惩罚措施,让其终生不得进入娱乐圈;但也有另外一种情况,知名的黄姓演员,因为涉黄被判刑,服刑完毕以后并没有采取任何炒作措施,反而默默无闻的致力于公益事业,其为抗战老兵拍摄的纪录片引起了业内轰动,对这种虽有瑕疵却真心悔悟的艺人,还是要给予悔过自新的机会,给予终生禁入娱乐圈的惩罚是不恰当的。
娱乐圈本来就是个大染缸,艺人的文化水平和自身学历参差不齐,这就为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行业管控措施,想必各种不良行为会层出不穷,广电总局作为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法规也是合情合理的,并且要进行标准和力度的缜密设计,这样才能收获惩前毖后的效果,同时对艺人的警示也会更具针对性。
当然了,劣迹艺人要想回归娱乐圈,必须经过层层审核才能给予放行,并且要通过相应的形式作为再犯的惩戒保证,毕竟任何性质的劣迹行为都会对粉丝产生误导作用,如果复出以后再次出现劣迹,必然会加大负面影响,所以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社会大众对这种行为都是不会接受的。
犯错并不可怕,犯错是成长的标志。但这句话是针对不小心或者不小心犯下错误的人而言的,对于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来说,那么,这就是愚蠢。自然,我们也应该给人改错的机会。但这并不代表给能给某些知法犯法的劣迹艺人复出的机会。
像某些明星吸毒就不应该回到荧幕上,但这并不代表不能给他们改正的几乎。我们能认为吸毒是误入歧途,也相信戒毒后的他们能够迷途知返。但是别忘记他们的身份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一般是给人起带头作用的,而且他们的粉丝还有很多是未成年人,这样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恶劣的影响,特别是某些心智还不健全的小学生可能也会贪图一时刺激而去模仿。
如果这些人有过不良前科的话,我相信,他们完全可以从事别的工作。毕竟有手有脚,社会上总是有某些工作适合他们,并不一定要在娱乐圈才能发展。谁知道哪天会不会明知故犯?并非我认为人不能给予改正的机会,但此项措施若为真的话,从国家到群众的容忍度和宽容度实在是太高了,难保这些人认为只要改正的话就能继续复出。这样的话,犯错的成本太低,谋取的利润太高,与民众的期望值不符,这不是我们想看见的结果。
说句实在的,娱乐圈每天都有新人崛起,也不一定要这么几个有过前科的艺人。网上之前不是还流传这么一句话:如果吸毒的艺人都能轻易被原谅,谁能给缉毒警察复活的机会?这样下去,警察的牺牲将变得毫无意义。
我们整天说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但正是因为你们对道德的宽容度太高,以至于很多人的牺牲就成了白费。娱乐圈传达出来的东西又有多少可取?所以我认为,让劣迹艺人复出,我零容忍!
其实不知道别人怎么看,于我而言追星也好偶像也好,一旦他触犯了法律条款,在我心里就永远为了打了个差,尤其是吸毒者更是如此。虽然现在全民的反污点艺人的意识也在慢慢增加,但还是抵不住总有脑残粉往上贴。
这里的脑残粉是指那些他们饭的偶像明明犯了错甚至犯了法,还大言不惭地为他们洗白,你支持他可以,但不要随意篡改他犯错的事实。但其实感觉现在观众的包容性越来越强了,前几天还在和朋友聊起了文章,看了他之前和李连杰合作的电影还在感叹文章的演技还是真挺不错的,但就是自己作死弄出了出轨这么一事儿,霎时间成了全民讨伐的对象,要知道他之前可是多次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对妻子马伊琍的感谢和爱,转眼背地里又来了这么一出,人设彻底崩了。于是低调了一年才低调地演了《少帅》回归电视荧屏,到显然观众对他已并没有那么买账了。
这还只是出轨,近年来娱乐圈的各种出轨吸毒涉黄事件层出不穷,不断的刷新着大众的三观,当房祖名可以凭着自己有个好爸爸轻轻松松地再一次在电影中出演角色而观众还没有强烈抵制时,这对于娱乐圈来说就不是一个好现象。没错人犯错是可以改,但也请让观众看到你的诚意。如果没两天你就活蹦乱跳嬉皮笑脸地出现在观众年前告诉我们你已经反思好了以后不会再犯了谁信你呀?!
我们对犯错艺人是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但这些艺人也要清楚再次获得观众缘的难度,自己要做好反思做好沉淀,才能让观众真正再一次地接纳你。
常说的几句话,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浪子回头金不换等等,如果劣迹艺人真正改正了,的确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劣迹艺人改正之后可以复出,很多人担心会有更多的人效仿。其实不一定。因为这部分艺人复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需要改正之后。所以,对于一般的劣迹行为的艺人改正之后复出,也可以起到一个正面影响,这部分复出的艺人可以以身作则告诫大家不要再“犯事儿”。
所以,对于一些社会影响并不太严重、不太敏感的的“劣迹艺人”,他们改正之后复出,我觉得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一些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涉及到严重道德法律问题的劣迹艺人则另当别论,比如吸毒贩毒,这种错误不该被原谅,也不应该给予复出的机会。毕竟如果驾驶车辆出现严重问题还有可能终生禁驾呢,凭什么吸毒贩毒这么严重的恶劣行为,还需要给机会呢?
明星这一身份有特殊性。作为公众人物,其一举一动备受公众瞩目,他在享受这份瞩目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应该更严格要求自己,对社会负责,这是他的道德义务。娱乐圈内明星是一群要经常面对许多诱惑的存在。通过封杀严重的劣迹艺人,可以震慑某些人,改善圈内风气,同时也能在全国树榜样。虽然这样做处罚会太重,但这两年内圈内这么多人落网,足见风气确实不好,因此,需要震慑。
错有很多种,有些错,可以原谅,有些错,是难以原谅的。





